女性主義社會學家瑪薩、法曼(Fineman Martha)在《家庭、承載超負荷的方舟》一書中指出,現在的家庭在過于追求育兒、安樂、性愛等各種各樣的目的時,問題也随之越來越複雜化(《承載超負荷的方舟》的這一題目本身是由上野千鶴子等譯者附加的)。
如果借用其表達來說,也可以說在現代日本,人們對 " 結婚 " 要求的東西過多從而導緻了有關結婚的問題複雜化。甚至或許已經超過了現代美國社會對結婚的期待。這難道不是使得日本有越來越多的人想結婚卻結不了婚的一大原因嗎?
傳統的日式婚禮在今天越來越少見
戰後,憲法和民法均被修訂,規定結婚基于兩性雙方的同意而成立,自己選擇結婚對象從此成爲可能。戰前比較普遍的 " 商定結婚 ",即和由父母決定的對象強制性地結婚,逐漸被廢止。與此同時,戰前僅停留于一部分人中間的 " 戀愛結婚 " 意識形态——即和相互喜歡的對象結婚——逐漸成爲人們所期望的結婚形态,即便是由父母安排的相親結婚,如果不喜歡對方也可以拒絕了。
但是,這時就出現了選擇的标準的問題。選擇結婚對象的标準大緻可分爲兩個。一個是 " 喜歡與否 " 的感情标準。對方的容姿、性格等是否與自己的喜好相符。也可以說是性别魅力。這一标準有着一定的程度,從非他 / 她不可的嚴格标準到隻要不讨厭就可以的緩和标準等,多種多樣。
另一個是有關婚後生活的标準。結婚以後,從原則上來說,等待着的是由兩個人經營的結婚生活。而過怎樣的婚後生活,就與結婚對象的職業及收入、資産、婚後是否與父母同住、婚後夫妻的分工等因素緊密相關。爲了能夠過上自己所期望的婚後生活,感情方面先另當别論,生活方面的條件就變得重要了。
這其中便包含了戀愛結婚的最大的矛盾。正如我在《結婚的社會學》一書中所提到的,與其說 " 喜歡的人不一定就是适合一起生活的人 ",不如說喜歡的人是适合一起生活的人的概率非常低。所以,爲了結婚,必須決定優先考慮哪個标準。
戰後,談到結婚過程的重要因素是戀愛結婚與相親結婚的區分。而随着戰後選擇結婚對象的不斷自由化,主要區分也随之變成了優先兩個标準中的哪一個,又對哪一個做出妥協。先不說結婚後的生活,戀愛結婚首先是一種優先考慮雙方在感情上是否互相喜歡的結婚形态。另一方面,先不說戀愛感情,相親結婚首先是一種優先考慮婚後的生活條件的結婚形态。
但是,在戰後的高度成長期,戀愛結婚與相親結婚都沒有引起任何大問題。即使是戀愛而結婚,當時的年輕男性的收入都非常穩定,不存在婚後無法支撐經濟生活的問題。而且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分工也非常普遍,沒有必要考慮婚後的生活形态。除了喜歡上婚後也想繼續從事全職工作的女性的情況,男性與誰結婚都不給生活帶來任何困難。也就是說,有關婚活的問題很少,從而使得戀愛結婚得到了普及(當時最大的問題是婚後與丈夫的父母是否同住,必須留意由這一點引起的各種問題)。
即使是婚活的生活形态在一開始就被設定的相親結婚,如果不喜歡對方,也有拒絕的權利。也就是說,在這一時期,不和不喜歡的人結婚這一最低限度的感情方面的标準得到了保障。而且,當時也有 " 結婚後感情會逐漸萌生 " 這樣的意識形态存在,所以即便雙方之間沒有擦出火花,如果感覺可以一起生活的話也會結婚。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在日本的高度成長期,戀愛結婚與相親結婚的區别幾乎是不存在的。
神社裏人氣的 " 良緣戀愛結婚成就守 "
始于 20 世紀 70 年代中期的結婚難主要是由要求與結婚對象之間有 " 戀愛感情 "、結婚後的 " 經濟生活 " 标準 " 相對 " 升高而引起的。具體情況在《結婚的社會學》《少子社會日本》等書中已有論述。概括地說,首先是年輕男性的收入開始相對降低且不穩定化,再者是交往機會增加,可以将結婚對象與各種各樣的人進行比較。
由此帶來的結果是,即便是戀愛結婚也不得不考慮婚後的生活。沒辦法再說隻要喜歡,和誰結婚都可以這樣的話了。在日本,性别分工意識根深蒂固,女性參與工作的條件非常有限。" 經濟生活 " 的重荷全部都壓在男性身上。所以,由于會跟婚後的生活帶來不安,收入不穩定的男性很難被選爲結婚對象。非正式員工的男性的結婚欲望和結婚活動的水平都很低。即使是在追求戀愛結婚的人當中,也出現了以婚後的生活水平爲标準的篩選(白河稱之爲 " 價格 .com 婚 ")。
根據對婚姻介紹人的調查則顯示,現在即使是相親結婚," 戀愛感情 " 也被認爲成爲必要的了。同時,在相親中,要發掘出收入穩定的、滿足支撐婚後生活的條件的男性也變得很困難。希望通過相親結婚的人群對結婚對象的要求在升高。
街頭廢棄的婚介所廣告牌
因無法滿足 " 戀愛感情 " 與 " 經濟生活 " 這兩大高要求,導緻了結婚難的出現,由此也掀起了婚活熱潮。但是,進行結婚活動并不意味着能夠降低人們對結婚對象的要求标準。于是就出現了白河提到的 " 婚活界限值 ",結婚的不可能性的時代已經開始了。
在日本,婚後生活由男性的收入來支撐的觀念依然根深蒂固。特别是随着 1998 年之後經濟狀況的不斷惡化,女性做家庭主婦的意向越來越明顯,對男性來說,支撐 " 經濟生活 " 的重擔也随之變得越來越重。
也可以說,在日本,人們還沒有卸下 " 戀愛感情 " 與 " 經濟生活 " 這兩個壓在結婚上的重荷。倘若重荷得不到減輕,公共支援再充實,結婚活動也終将會達到一個界限值。
那麽,今後日本的未婚者們是否會卸下其中的任何一個重荷呢?
傳媒界正廣泛傳播着 " 浪漫戀愛 " 迎來終結的言論。也就是說,正在向如同中國一樣的——經濟生活第一、戀愛感情第二——的方向轉移。但是,這一方向以何種程度滲透到現實中的年輕人的行動當中,還有待觀察今後的走向。
不在乎經濟狀況,和喜歡的人結婚、生兒育女。未來的日本能夠迎來這樣的情形呢?爲此,日本必須要努力實現男女共同參與的社會,并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人們無論在哪種情況下,就算是育兒也能過上普通、正常的生活。
但是,作爲一個悲觀論者,我認爲,由于一直無法卸下重荷,結婚難的可能性将持續," 結婚的不可能性 " 的現實将持續的可能性會很大。而在全球化不斷加深的今天,國際婚姻在不斷增加。即使是現在,對 " 戀愛感情 " 和 " 經濟生活 " 期待較低的發展中國家的女性和日本男性結婚的現象也在不斷增加。與此同時,對 " 戀愛感情 " 和 " 經濟生活 " 期待較高的日本女性則與能滿足其條件的外國人結婚。未來也有可能迎來這樣的一個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