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1 日晚間,東興證券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告知書顯示,因公司在執行澤達易盛 IPO 并在科創闆上市項目中涉嫌保薦承銷及持續督導等業務未勤勉盡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東興證券立案。
澤達易盛被查出連續六年造假,已 19 次提醒退市風險
澤達易盛于 2020 年 6 月在科創闆上市,東興證券作爲保薦機構。2022 年 5 月,澤達易盛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2022 年 11 月 18 日,中國證監會向澤達易盛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顯示,澤達易盛通過公司或全資子公司簽訂虛假合同、開展虛假業務等方式,2016 年到 2021 年累計虛增營業收入 5.65 億元,虛增利潤 2.96 億元。
澤達易盛因此披星戴帽。截至 2023 年 4 月 1 日,澤達易盛已經發布了 19 次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提示公告。此外,因涉嫌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證監會拟對澤達易盛給予警告,并處以 8600 萬元罰款;此外,公司相關責任人也被問責,6 名高管拟合計被罰 6500 萬元。董事長林應被終身市場禁入。
作爲澤達易盛的保薦機構,東興證券如何擔責則被推向了風口浪尖。
去年 11 月,東興證券董事長李娟在 2022 年第三季度業績說明會上回複了關于澤達易盛的問題。
李娟指出,在澤達易盛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時,公司即高度重視,對公司保薦承銷工作進行了全面複盤梳理,認真反思,在執業過程中将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并保持應有的審慎态度,将積極全面配合監管部門的相關調查工作。後續公司将密切關注澤達易盛被處罰進展,積極配合監管部門工作,嚴格按照信息披露相關規定及時公告相關情況。公司将切實履行保薦機構責任與義務,以投資者利益爲重 , 在持續督導過程中做到勤勉盡責。
去年投行收入同比增收近兩成,但未來因澤達易盛可能蒙受損失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公告被立案前一天,東興證券剛剛發布了 2022 年年報。澤達易盛被公司列爲或有事項進行了披露,公司指出:截至本報告簽署日,公司未因上述事項受到行政處罰或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該事項的後續進展存在不确定性。
事實上,如果沒有澤達易盛,東興證券 2022 年投行表現還不錯。
根據年報顯示,2022 年東興證券投資銀行業務收入達到 9.08 億元,同比增加 19.98%,在營業收入中占比 26.48 個百分點。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根據同花順統計數據(發行日),公司股權主承銷規模(不含可交債和并購重組配套融資)169.83 億元,行業排名第 18 位;IPO 主承銷規模 117.55 億元,行業排名第 11 位;公司 A 股股票主承銷收入行業排名第 12 位。
但澤達易盛讓東興證券原本亮麗的投行業績大打折扣,也讓公司 2023 年投行業務發展蒙上陰影。
根據新《證券法》,保薦人出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保薦書,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職責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業務收入,并處以業務收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業務收入或者業務收入不足一百萬元的,處以一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暫停或者撤銷保薦業務許可。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新《證券法》于 2020 年 3 月 1 日實施,澤達易盛 2020 年 6 月發行并上市,因此已經适用于新《證券法》。
澤達易盛的發行費用總額爲 6530.32 萬元,其中保薦、承銷費用約爲 4252.52 萬元。這意味着如果證監會最終認定東興證券在保薦過程中具有重大失職,不但其當年的 4252.52 萬元會被沒收;還可能被處以一定金額罰款。此外,其保薦業務資格也可能受到影響。
全面注冊制下,保薦機構責任更重。而此前,多家券商也因相關保薦項目被暫停保薦資格。如平安證券因樂視網、廣發證券因康美藥業、安信證券因華銳光電,均曾被暫停保薦資格 3~6 個月不等。
不過,從年報來看,東興證券仍将 IPO 作爲投行的重點業務,指出:公司将充分把握全面實施注冊制的機遇,不斷強化公司投資銀行業務的保薦承銷和價值發現能力,繼續深入推進 IPO 業務,争取公司投行業務發展的新突破、新局面。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