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氪獲悉,10 月 10 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發布關于對《濱海新區戶籍制度實施細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進一步放寬外來人口在濱海新區落戶限制。其中提到,鼓勵促進京津同城化發展的準市民在 " 濱城 " 落戶。持濱海新區有效居住證滿 2 年(近 1 年在津正常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且同期外省市 1 年無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且在濱海新區有合法産權住房的申請人(不得注冊高中及以下學籍),支持其落戶濱海新區合法産權住房。《濱海新區戶籍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優化調整實施後,合法産權住房須爲在濱海新區購置的新建商品房。在北京市工作且累計在京繳納社會保險 3 年以上 ( 不含補繳),40 周歲以下的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曆在職職工,本人或配偶在濱海新區購置單套 90 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的,可以申請在合法産權住房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