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國男足主教練李鐵的案子終于宣判了,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 20 年。
一時間,網上對此事議論紛紛。大家的首要關注點自然是本案的量刑。20 年,對于李鐵這樣的情況,是輕了還是重了?
不少朋友——主要是對中國男足恨鐵不成鋼的球迷們——認爲 20 年太輕了。他們認爲,像李鐵這些禍害了中國足球的蛀蟲們,公器私用,爲了一己貪欲,毀掉了中國足球十年的發展機遇,極大地侵害了社會和廣大球迷群體的利益,當然應該判死刑。
作爲中國球迷的一份子,我當然可以理解中國球迷的義憤填膺,但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因爲純粹的經濟犯罪被判死刑基本是不太可能的事。所以,死刑這個選項是不在現實的考慮範圍之内的。
不過,在死刑和有期徒刑之間,還有無期徒刑。一些法律人士認爲,李鐵案涉案金額特别巨大(達到 1.2 億元),而且案發後,違法所得一分也沒有上繳,而該案本身的社會影響又特别惡劣,滿足适用無期徒刑的條件。而此案最終隻是判處有期徒刑 20 年,盡管已經是數罪并罰下的頂格量刑了,但看上去還是比預期的要輕了。
于是,就有這樣一種說法:李鐵在審訊過程中交代了不少同夥,或者提供了許多其他人犯罪的證據,從而立了功,獲得了寬大處理,從無期變成了有期。
如果這個說法是真的,那李鐵還确實稱得上是挺 " 放得開 " 的人。收錢的時候不手軟,出賣同夥的時候也同樣不手軟啊。
也有一些朋友對這 "20 年 " 有略爲特殊的視角:從李鐵的" 撈錢效益 "來看待這個事。李鐵作爲中國足球名宿,幹了幾年俱樂部和國足主帥,最後貪了近 8000 萬(案件中被證實的部分,實際可能還不止),案發後,違法所得一概沒有退回,普遍認爲被他家裏藏匿了起來,最後被判了 20 年——相當于他坐牢的時候,不僅國家包吃包住,每年還能拿 400 萬工資!乖乖,這麽一算,簡直不要太劃算了!
當然,這自然是笑談。李鐵自己爲此付出的代價毫無疑問是沉重,更重要的是,李鐵和他的同夥們還貼上了中國足球圈内幾代人的青春年華。
說到這,很多朋友不禁要問下一個問題了:李鐵、陳戌源等一幹大蛀蟲被懲處後,中國足球會好起來嗎?
陳戌源
我覺得,很難。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國足球的問題,不是這幾個人的問題;中國足球的問題,也不是貪污腐敗的問題。
從李鐵案及其他相關案件披露出來的細節來看,貪污受賄不是李鐵一個人的愛好,而是整個足球生态圈的常規操作。而且,這個常規操作,已經有很長的曆史淵源了。
像李鐵、陳戌源這樣的大蛀蟲,在剛進入核心圈子的時候,在此等事情上也都是 " 小白 ",他們的貪腐能耐,都是被圈内人手把手教會的。2015 年,李鐵加盟河北華夏幸福俱樂部,首次擔任主教練。剛上任,就被俱樂部直白地提出,希望他動用人脈收買對手。之後,他動用幾千萬資金,成功幫助球隊沖超。而陳戌源呢,19 年任足協主席的時候,當選前一晚,就有兩名地方足協負責人各送上 30 萬 " 拜碼頭 ",幾番虛與委蛇後,徹底打開了貪腐賬戶。
圈子裏風氣如此,面對如此巨大的利益誘惑,很難獨善其身。李鐵也是非常善于學習的人,有了幾次送錢的經驗,就開始轉換思路,先是花 300 萬巨款買了一個國足主教練的位置,随後又馬不停蹄地将手裏的權力變現折現,撈上了幾千萬,投資收益高達幾十倍!
這生意頭腦堪稱一流!這些人要是能把這些歪腦筋用在正事上,中國足球也不至于陷入如今的困境!
要我說,中國足球的反腐風暴,這不是第一次,恐怕也不會是最後一次。早在 2001 年,就爆出過 " 甲 B 五鼠 " 這樣駭人聽聞的事件。當時的浙江綠城老闆宋衛平在發布會上自曝行賄,甚至說出了 " 做好準備去坐牢 " 的言論,最後雷聲大雨點小,隻揪出了一個黑哨龔建平,判了 10 年,當時頗有點虎頭蛇尾的意思。之後的 2009 年,第二輪反腐風暴動了真格,公安部指派遼甯省公安廳負責成立 "825" 足球反賭專案組,兩任足協副主席謝亞龍、南勇,原國足領隊蔚少輝、" 金哨 " 陸俊等人都先後落網,锒铛入獄。原以爲這一次的雷霆出擊能給足球圈敲響警鍾,但不曾想,沒幾年後,又滋生出更大的蛀蟲,從足協主席到國足主教練,都被連鍋端了。
屢貪屢反,屢反屢貪。中國足球青黃不接,但足球貪腐卻前仆後繼、人才濟濟。這樣的曆史記錄,讓我們很難對未來的中國足球抱有期待。
作爲資深中國球迷,每次在中國男足預選賽的時間,打開央視五套,看到都是乒乓球比賽的時候,免不了要罵上幾句。但事後轉念想想,讓我們遠離男足,或許才是更好的安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