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之家 11 月 19 日消息,據央視新聞報道,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三星不當合并與會計造假案進行了一審判決前的最後一次庭審,三星電子會長李在镕當天出席了庭審。
檢方在 17 日的庭審中指出,考慮到李在镕否認指控、身爲決策者、實際利益歸屬方等因素,要求法院對其判處 5 年有期徒刑、罰款 5 億韓元(IT 之家備注:當前約 279 萬元人民币)。
李在镕因涉嫌在三星集團旗下第一毛織和三星物産兩家企業合并過程中哄擡第一毛織股價、壓低三星物産股價,強化其在集團内的影響力,于 2020 年 9 月被檢方起訴。之後,檢方還以涉嫌三星生物制劑 2015 年擅自改變會計處理标準,将公司市值誇大虛增 4.5 萬億韓元(約合人民币 252 億元)爲由再次對李在镕提出起訴。
李在镕是韓國最大的财閥三星集團的實際掌舵人,他曾因爲涉嫌向前總統樸槿惠行賄而被一審判處 5 年監禁,但在一年後的二審中被減刑至 2 年 6 個月,緩刑 4 年,并當庭釋放。李在镕從 2017 年到 2021 年共服刑 18 個月。他于 2021 年獲得假釋,并于 2022 年獲得赦免。
此次不當合并與會計造假案是他面臨的另一項重大指控,如果被判有罪,他可能再次入獄。法院預計将在一至兩個月内宣布對此案的最終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