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12 月 26 日,潘粵明工作室就潘粵明代言違法保健品廣告被罰這一事件發布緻歉聲明,并表示潘粵明在收到通知後的第一時間就配合調查作出鄭重道歉,潘粵明本人也表示:" 非常抱歉給廣大消費者帶來的困擾和不便,我與團隊已深刻反省,在日後的工作中,我們會嚴格要求,規範合作,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處罰詳情顯示,2021 年 3 月,潘粵明接受委托拍攝了日加滿飲品(屬保健食品)視頻和圖片用于商業推廣,違反廣告法中 " 保健品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 之規定。為宣傳、推廣上述日加滿飲品,東铪公司先後在各網絡平台發布上述視頻,均未标明 " 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
潘粵明拍攝用于商業推廣的視頻中顯著标明 " 日加滿品牌摯友潘粵明 " 違反廣告法中 " 保健品廣告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 的規定,而該品牌在網絡平台上發布的宣傳視頻也均未标明 " 本品不能替代藥物 ",對此,日加滿的公司被罰款 112 萬元,而潘粵明也被沒收違法所得約 25.8 萬元,罰款約 25.8 萬元。
在這件事中,有不少網友都表示疑惑,明知道違法,為什麼還要代言呢?搞不懂。
其實,潘粵明所代言的日加滿飲料産品質量沒問題,日加滿作為一款飲料産品并沒有食品安全的問題,而是因為在宣傳時沒有标注 " 保健品不能完全代替藥品 " 導緻該宣傳廣告違反相關廣告宣傳法。
而潘粵明與該品牌的關系是工作室在沒有充分了解産品及合作性質的情況下将潘粵明的肖像授權給了日加滿。看來潘老師的團隊在選代言的時候還是要擦亮眼睛,謹慎選擇啊!在後續的宣傳工作時也要時刻跟進,不然分分鐘就會出岔子。
面對這件事,你又有什麼樣的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