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之家 12 月 23 日消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今日發文總結,我國截至 2024 年 10 月 1 日施行産品召回制度已 20 周年,并陸續發布《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規定》等 20 餘部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對相關産品召回管理作出規定,産品召回制度覆蓋範圍和延伸領域不斷拓展。
IT 之家從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獲悉,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我國累計開展缺陷汽車召回 3023 次,涉及車輛達 1.12 億輛,其中受市場監管總局調查影響的汽車召回 596 次,共計 5695.10 萬輛,占比 50.99%;我國累計開展缺陷消費品召回 5549 次,涉及産品 1.04 億件,其中受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影響的消費品召回 4979 次,共計 7208.2 萬件,占比 69.2%。
另外,我國曆經 20 年發展逐步形成覆蓋汽車産品、消費品、不安全食品及食品相關産品、特種設備、環保等領域 500 餘類産品的召回監管格局。我國産品召回制度施行 20 周年大事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