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帶孩子有權要求子女支付 " 帶孫費 " 嗎?爺孫之間有撫養義務嗎?近日,湖南省永州市道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老人索要 " 帶孫費 " 的案例。
被告吳某佳是原告吳某龍、賀某之子,其與被告李某華結婚後共同生育吳某遠、吳某澤,此後被告兩夫妻外出不歸,将 4 歲的吳某遠、2 歲的吳某澤留在老家由爺爺奶奶即原告方撫養,小孩體弱多病,年歲較高的二老撫養孩子非常吃力,一直希望兒女們能回家照顧孩子或者将孩子帶在身邊照顧,但被告二人一直未歸,也不履行撫養義務支付撫養費用。出于對孩子的成長與自身經濟情況考慮,二老迫于無奈将夫妻兩人訴至法院,希望法院判決支付撫養費 87101 元。
法院受理後認爲,根據法律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保護的義務,隻有在父母已死亡或無力撫養子女的特定情況下,才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義務。因此,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撫養義務,祖父母、外祖父母對孫子女、外孫子女并無當然的法定撫養義務。本案中,吳某佳、李某華二人正處于青壯年時期,身體健康,作爲吳某遠、吳某澤的親生父母,二人在具備撫養能力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撫養義務,而将該義務轉嫁給父母,由爺爺奶奶實際撫養兩個孫子,應當依法履行撫養義務支付撫養費。故根據 2020 年、2021 年湖南省城鎮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标準,法院依法判決二被告給付二原告代爲撫養吳某遠、吳某澤 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9 月的十九個月撫養費 8710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