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東莞的盧女士從廣州打網約車回家,被司機以 " 返程難以接到客 " 爲由,要求額外支付 50 元返程費。記者随機采訪北京、廣東、浙江等地機場、高鐵站乘客發現,不少人在上車前後被司機要求支付空返費、返程費。(據 25 日法治日報)
返程費合不合理?乘客該不該支付?這是很多網約車乘客的困惑。調查發現,網約車收取返程費沒有明确規定,也沒有統一标準。通常由司機自行收取,有時候乘客還可以 " 讨價還價 "。這種做法既易導緻司機亂收費,還可能引發糾紛。
《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合理确定網約車運價,實行明碼标價,并向乘客提供相應的出租汽車發票。由此可見,如果網約車司機不按照平台計價收費,是不合規的。不過一些平台規定,在規劃路線中産生的過橋、過路、高速費等部分情況下司機可以合理收取附加費,由乘客與司機溝通協商,使用其他方式進行支付。雖然這裏并沒有明确提到返程費,但這個說法相當于平台給司機收取返程費 " 預留 " 了空間。 從法理上講,如果網約車司機和乘客事先達成一緻,收取返程費就沒有問題。
不過,這樣的 " 平台規則 ",實際操作時卻難以做到公平合理。對于網約車司機私下收取返程費,多數網友持反對态度。不少網友提到一點,如果司機收了返程費後,又搭載到乘客,是否該将費用返還?
返程費該不該收, 什麽情況下可以收,需要探讨和測算。不過可以明确一點,返程費不該由司機自行收取。對于部分訂單,即便收取返程費,也要注意利益平衡,做到正當合理,而不是爲了司機利益,讓乘客 " 兜底 "。專家建議,爲避免不合理收費等問題,在平台對于往來頻繁、跨城訂單較多的城市開通 " 跨城費 "。穩妥的做法是,平台在乘客下單時,自動測算生成的費用賬單,就應當考慮路程等因素。在正常收費标準上适當溢價,相信多數乘客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乘客覺得收費過高,可以拒絕下單。這麽做,給了乘客充分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也避免了不必要的口舌或争執。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明确要求,網約車平台公司應主動公開定價機制和動态加價機制,通過公司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等方式公布運價結構、計價加價規則,保持加價标準合理且相對穩定,保障結算賬單清晰、規範、透明。現在很多網約車返程費收取,由司機自己說了算,恐怕很難做到 " 賬單清晰、規範、透明 "。沒有規則和約束,還容易讓不守規矩的司機鑽空子。
網約車與巡遊車一樣,都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網約車已成爲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近年來,國家大力發展網約車同時,也逐步納入規範化管理。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網約車收費和管理應當像巡遊車一樣,有明确規範和适用細則,盡可能避免途中議價、表外加價等現象,關鍵是不能由網約車司機 " 想當然 "。
現代快報評論員 曹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