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間》的結局當真圓滿嗎?周家添了三胞胎,馮化成出家,周秉義死在了外地,春燕被原諒,就連老姚都選擇自首了,看似中規中矩的一個大結局,卻讓人有種說不出來的憋屈感,先不說春燕能不能被原諒吧!光是于虹的理所應當,就讓人如鲠在喉,到底從什麽時候開始,可憐也能當飯吃了?
因爲于虹找鄭娟要房子的事情,春燕不高興了,憑什麽可憐人就能得到一套房,而她辛苦了一輩子,自己的幹哥卻不能幫她一把呢?于虹是可憐,死了丈夫,還有一個兒子要養,生活看似窘迫,實則很是富有,因爲于虹兒子的學習費用,孫小甯全給承包了,于虹每天上班隻要能養活自己就行,這樣還算苦嗎?
趕超死了,于虹好像一直沒能走出陰霾,多年來,這對夫婦住的都是鄭娟的房子,按理說光字片要拆遷,趕超父母還是有一套房子的,但凡于虹可以忍受跟公婆一起住,那還是能得到房子的,畢竟二老年紀大了,又能活幾年?可于虹卻選擇跟鄭娟要房子,就連房子的差價還是周秉昆墊上的,等于說周秉昆夫婦,是賠了房子還得搭錢送于虹一套新房。
難怪春燕會嫉妒,這要是放在一般人的身上,估計也會不服氣吧!很多人都覺得貪婪又自私的春燕,在大結局中不該被原諒,但說句實在話,春燕是貪心了些,但她本性不壞,當初确實幫了鄭娟不少忙,就連鄭娟都說過,春燕是她苦難時期最大的靠山,光是這份恩情,周家人就不能忘,所以春燕必然會被原諒,因爲她好歹跟周家也是親戚。
可于虹呢?在大結局中,要跟随兒子一起去大城市生活了,按理說房子不是她的,她應該把房子還給鄭娟,可惜她并沒有這麽做,甚至還把門面房租了出去,用租房子的錢來還給周秉昆,話說于虹是不是忘記了,自己能夠住上新房,周秉昆才是掏了大頭的人?既然她要跟兒子一起生活,房子自然也沒啥用了,還不如還給鄭娟,畢竟人家兒子還得結婚生孩子呢!
然而臨近大結局,于虹依舊沒有還房子的意思,這樣的舉動難免讓人有些如鲠在喉,難道說可憐就該被原諒嗎?理所應當接受好處的于虹,才是整部劇結局的敗筆!當然了,這部劇都是在襯托周秉昆與鄭娟這對夫婦的善良,但在房子問題上,他們的善良顯然超越了正常人的底線!
别怪春燕會跟于虹幹架,就說于虹這種人要是放在現實生活中的話,壓根就沒幾個人願意幫助的,先不說她要房子的事情,眼看着都要搬家了,都不肯還房,要是放在現代,誰能容得下她呢?俗話說得好,人善被人欺,雖說這句話諷刺了些,但周秉昆夫婦确實因爲善良受到不少的委屈,最終連自己的房子都保不住,也難怪别人會打他們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