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原愛出事了!" 日本媒體近日以此爲題報道稱,前日本女子乒乓球運動員福原愛遭前夫江宏傑提出刑事告發,或将面臨牢獄之災。據澎湃新聞等多家媒體報道,由于福原愛不理會日本法院判決結果,其前夫江宏傑向日本警視廳提出刑事控訴,目前警方進行受理,表示不排除逮捕福原愛,而她恐将面臨 2 年以上,20 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 年東京家庭法院判決,福原愛與江宏傑的長子撫養權歸男方,但福原愛拒不履行判決。不過,福原愛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回應此事表示:" 我們收到了警視廳的詢問,但我們已經與律師溝通過,大概是沒有問題。"
在此案件中,福原愛與江宏傑離婚,并就撫養權進行争奪本身是民事關系,爲何會轉向刑事指控?對此,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常莎以中國相關情況做對比:在中國,如果已有生效判決的情況下,如不履行判決,則涉嫌違反 "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常莎表示,在日本也有類似的刑罰。
據報道,在今年 7 月江宏傑就孩子歸屬一事在東京召開記者會,會上與江宏傑一同出席記者會的律師稱,如果福原愛拒絕自願将孩子交給江宏傑,或将以犯有未成年誘拐罪爲由将福原愛告上法庭。發布會過程中,江宏傑一度落淚。
福原愛也曾于今年 7 月在個人社交媒體上發表聲明稱,身爲一位母親,無論如何保護子女是自己的首要責任。" 大人之間的事情,不應該攤在公衆視線中,進而影響孩子的生活。我愛我的孩子,孩子是我最珍視的寶貝,不允許任何人傷害他們。"
福原愛于今年 7 月發布微博
福原愛生于 1988 年,3 歲開始打乒乓球,曾是日本隊主力,參加過多屆奧運會,江宏傑則是中國台北隊的乒乓球選手。兩人于 2016 年 9 月官宣結婚,2017 年産下一女,2019 年又生一男,2021 年 7 月宣布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