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7 日,據上海稅務,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在公衆号發文《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和分類所得常見誤區》,其中指出個人通過網絡買賣虛拟貨币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關于個人通過網絡買賣虛拟貨币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複》(國稅函〔2008〕818 号)規定:個人通過網絡收購玩家的虛拟貨币,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 " 财産轉讓所得 " 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