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鄧雯婷 馬壯壯)4 月 7 日下午,孫卓、符建濤被拐案在深圳南山區法院開庭審理。經過 4 個多小時的審理,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根據深圳南山法院官方消息,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某龍犯拐騙兒童罪、吳某光犯包庇罪一案。被害人的父母對被告人吳某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依法進行了一并審判。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吳某龍于 2007 年 10 月 9 日、12 月 28 日在深圳市南山區先後拐走被害人孫某、符某某,并将二人帶至被告人吳某光的住處藏匿。随後,吳某龍将被害人分别交由其同鄉或親屬收養。2021 年 9 月 27 日,公安機關詢問吳某光時,吳某光作假證包庇吳某龍,稱符某某是吳某龍的孩子。公訴機關提請以拐騙兒童罪追究吳某龍的刑事責任,以包庇罪追究吳某光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各訴訟參與人進行了質證并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後,符建濤母親彭女士表示,吳某龍當庭認罪,接受刑法的懲罰,但是不接受索賠費用,彭女士對此表示非常氣憤。
據此前報道,2007 年,家在湖北的孫海洋帶着妻子和快 5 歲的兒子孫卓來到深圳,開了一家包子鋪。同年 10 月 9 日,孫海洋在屋内打盹的功夫,在外玩耍的孫卓便不見蹤影。此後他尋子 14 年,包子鋪上的招牌都張貼上了懸賞尋子的字樣。2021 年 12 月 6 日,在警方組織下,孫海洋與兒子孫卓終于再次在深圳團聚。
2022 年 6 月,孫海洋在微博上發布了一張檢方的量刑建議書,建議書上顯示,鑒于被告人吳某龍拐騙兩個兒童,性質惡劣,建議對其判處五年有期徒刑,鑒于被告人吳某光系累犯,建議對被告吳某光判處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
(編輯 邵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