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海媛)12 月 4 日,江蘇證監局公告稱,經查,華泰證券存在與非專業機構投資者開展場外期權交易,且在開展過程中未能有效監測參與産品購買場外期權的占比情況;對于部分分支機構合規管理不到位,存在員工向客戶提供測試答案、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協助非專業機構投資者開展場外期權交易等未規範展業等情形。
由于上述情形違反多項規定,江蘇證監局按照有關規定,對華泰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同時,江蘇證監局還發文稱,傅靜在華泰證券南通姚港路營業部從業期間,存在使用營業部演示機替客戶辦理證券交易的情形,違反了相關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傅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