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王淑臣 記者 李子璇)2020 年 8 月,56 歲的張大爺去浴室洗澡,洗完後感覺疲倦,就留宿浴室休息室,次日晚,浴室工作人員搖喊張大爺,發現沒有任何反應,趕緊通知他的兒子張先生前來。
△ 清江浦法院發布會 通訊員供圖
3 月 13 日,現代快報記者從淮安市清江浦法院了解到,張先生到場後,将父親送至醫院搶救并住院治療。一個月後,其父親去世。張先生認爲,因浴室發現和救助不及時,才導緻父親去世,于是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費用 31 餘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爲,洗浴中心的經營範圍爲洗浴服務、理發服務、食品經營,其爲張大爺提供留宿服務,屬超越經營範圍。鑒于張大爺死亡主要是自身疾病、最終放棄醫院治療所緻,考慮到洗浴中心不能證明已盡到規範服務,所以認定洗浴中心對張大爺死亡存在一定過錯。
最終,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浴室給付 7 萬餘元。
法官提醒,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衆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應該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意外情況作出明顯警示、對于已經或者正在發生的危險應當及時發現并積極救助,以避免損害的發生。同時,消費者在公共場所進行消費活動時,要注意相關服務範圍和警示标識,遵守相關活動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