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8 日,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以下簡稱香港證監會)與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發布聯合聲明,宣布将優化新上市申請審批流程時間表,以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爲區内領先的國際新股集資市場的吸引力。
公告顯示,香港證監會及聯交所在處理新上市申請審批工作時緊密合作,并根據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繼續協調監管行動。若申請人及其保薦人提交的新上市申請及相關材料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及 / 或《上市規則》下的所有适用規定及指引(即完全符合規定的申請),香港證監會及聯交所會緊密溝通以避免重複提問,在分别發出最多兩輪監管意見後,各自評估并指出有關申請是否存在任何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在此情況下,香港證監會及聯交所将分别在不多于 40 個營業日内确認相關申請是否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
在确認沒有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後,聯交所會與申請人及其保薦人共同落實上市文件披露,然後相關申請便可進行上市委員會聆訊。
基于此,申請人及其保薦人預期可于總共約 60 個營業日内就監管機構提出的意見給予完滿答複。待取得上市委員會及其他相關部門或監管機構批準後,申請程序預計可于六個月的申請有效期内完成。
已于 A 股上市的公司,若符合以下條件: ( 1 ) 預計市值至少達 100 億港元; ( 2 ) 在具有法律意見支持的基礎上,确認該公司在遞交新上市申請前的兩個完整财政年度已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與 A 股上市相關的法律及法規,則其新上市申請可按照以下快速審批時間表進行審批(即合資格 A 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
在合資格 A 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下,若合資格 A 股上市公司提交完全符合規定的申請,香港證監會及聯交所分别隻會發出一輪監管意見。在此情況下,兩家監管機構各自的監管評估将在不多于 30 個營業日内完成(而非上述适用于 " 完全符合規定的申請 " 的不多于 40 個營業日)。
若香港證監會或聯交所經監管評估後指出有關合資格 A 股上市公司的新上市申請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合資格 A 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則不再适用,而将根據以下 " 需時較長的申請 " 列出的流程處理。
對于需時較長的申請,若香港證監會或聯交所認爲上市申請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例如申請人不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及 / 或《上市規則》;及 / 或上市文件質素欠佳;又或申請人有任何新的重大發展,或對監管機構的意見未能做出完滿答複,香港證監會及聯交所将積極與申請人及其保薦人溝通,以協助其理解相關監管關注事項。
香港證監會及聯交所表示,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将令兩家監管機構發出意見的時間及次數更加清晰明确,提升整體新上市申請審批程序的透明度,便利準發行人在香港上市。申請人及其保薦人若對監管機構提出的意見有任何疑問,應與監管機構溝通。
香港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戴霖稱,香港證監會一直緻力提升上市監管的透明度、問責和效率。" 我們全力支持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這項舉措符合我們的策略重點,有助提升香港資本市場的全球競争力及吸引力。"
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镟表示,聯交所緻力履行前線監管機構的職責,審慎并有效率地審批新上市申請。相信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包括推行合資格 A 股公司快速審批時間表)将有助提升新上市申請審批程序的清晰度和确定性,有助申請人及其顧問制定上市計劃,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爲國際金融中心的吸引力。" 我們期待與潛在發行人及其顧問繼續緊密合作,在各方的支持和配合下,高效、及時地處理上市審批。"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