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钛媒體 App 編輯林志佳拍攝)
钛媒體 App 9 月 19 日消息,針對歐洲法院于 18 日作出對高通(Qualcomm)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反壟斷裁定,并将罰款金額定爲約 2.387 億歐元一事,9 月 19 日上午,高通發言人向钛媒體 App 編輯獨家回應稱,高通對該判決和委員會的決定表示尊重性的不同意,并 " 認爲我們一直遵守歐盟競争法(European competition law)"。
據悉,9 月 18 日,歐洲第二高等法院 " 歐盟普通法院 " 肯定了歐盟委員會于 2019 年對高通的反壟斷處罰,并将罰款金額減少到 238,732,659 歐元(約合 2.655 億美元,18.8 億元人民币),低于此前委員會對高通處罰的 2.42 億歐元。該處罰主要是因爲高通在 2009 年 -2011 年期間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将其基帶芯片組銷售給兩家客戶,以遏制競争對手英國手機軟件公司 Icera。目前,Icera 是英偉達的一部分。
委員會表示注意到了最新裁決。按照法律規定,高通可以就法律問題向歐盟法院提出上訴,但尚未回應置評請求。
事實上,這場反壟斷之戰,早在 15 年前就已打響。
2009 年 6 月 30 日,英國 Icera 公司向歐盟委員會投訴高通公司,并于 2010 年 4 月 8 日對其進行了修訂和更新,歐盟委員會據此展開了調查。2011 年 5 月,英偉達(NVIDIA)公司收購 Icera 公司,補充了投訴,并指控高通公司掠奪性定價。
2019 年 7 月 18 日,歐盟委員會決定對高通公司處 2.42 億歐元的罰款,原因是歐盟委員認爲,至少從 2009 年 -2011 年高通公司在全球範圍内占據了通用移動通信系統(UMTS)标準的集成基帶芯片組市場的主導地位。于是歐盟委員會得出結論認爲,高通公司濫用其主導地位,在相關時期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向其兩個主要客戶(即華爲和中興)供應了一定數量的 UMTS 芯片組,目的是消除其當時主要競争對手英國 Icera 公司。
随後,高通公司要求法院取消或大幅減少罰款金額,并爲此提出 15 項法律抗辯,特别是基于程序違規,包括調查時間過長、委員會與第三方面談時所做的某些筆記據稱過于簡短、評估、事實和法律方面的明顯錯誤,以及委員會未能就有關決定的一些方面說明理由。
2022 年,高通曾獲得過一次上訴勝利,免除歐盟委員會對其 9.97 億歐元(約合 10 億美元)的反壟斷罰款。訴訟緣由是歐盟委員會認爲高通 2011-2016 年期間在 4G LTE 芯片方面向蘋果支付數十億美元,使蘋果必須從高通獨家獲得其 4G 芯片組,即 " 排他性付款 " 的要求産生反競争效應,降低蘋果轉向競争性芯片組供應商的動機。但法院并未支持委員會關于 " 作爲有效競争對手 " 在相關市場适用論點,最終高通上訴成功。
針對新的 Icera 訴訟,法院認爲,歐盟委員會通過提供直接和間接證據證實了這一裁決,對高通的相關反壟斷裁決有效,但關于罰額方面,法院認爲,委員會偏離其 2006 年準則規定的方法。因此,在行使其無限管轄權時,法院将高通公司的罰款金額降至 2.387 億歐元。
9 月 18 日除了高通反壟斷訴訟之外,歐洲普通法院卻否定歐盟委員會在 2019 年對谷歌母公司 Alphabet 處以 14.9 億歐元(17 億美元)的反壟斷裁決,即谷歌免除 17 億美金的反壟斷罰款。
當時,歐盟委員會接到微軟公司的投訴,并最終調查認爲,谷歌于 2006 年 -2016 年期間濫用其主導地位并阻止網站使用除其 AdSense 之外的平台提供搜索廣告。AdSense 罰款是谷歌總計 82.5 億歐元的三項罰款之一,但法院認爲,委員會未能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因此取消了部分罰款。
對此,歐盟委員會表示将研究該判決,并考慮可能的下一步上訴等措施。谷歌随後表示,對于法院 " 認識到了原判決中的錯誤并取消了罰款 " 感到歡迎,并要求倫敦一家法庭駁回英國針對搜索 " 主導地位 " 的高達 70 億英鎊(93 億美元)訴訟案。
(本文首發于钛媒體 App,作者|林志佳,編輯|胡潤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