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李海媛)10 月 12 日,廣東證監局發布公告稱,經查,徐國鳳在廣東正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正業科技 ")2017 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過程中,作爲公司實控人與九泰基金時任董事長吳強簽訂了《投資保底協議書》及相關補充協議,承諾對九泰基金管理的九泰久利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持有正業科技股票期間的收益按年化 8% 的收益率進行差額補足。
由于徐國鳳向正業科技非公開發行對象不當承諾收益差額補足,且未及時将簽署上述協議的事項告知上市公司,違反了相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對徐國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要求其應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杜絕此類問題再次發生,于收到該決定書 30 日内報送整改報告,并抄報深圳證券交易所。
公開信息顯示,正業科技的法定代表人已于 2022 年 1 月變更爲鄧景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