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6 日據國家稅務總局消息,女星袁冰妍因偷逃稅被追罰 297 萬餘元,關聯企業追罰 132 萬餘元。此前,袁冰妍關聯公司也曾因偷漏稅被罰 97.8 萬元。
目前袁冰妍的社交賬号已處于禁言狀态。詳見:知名女演員已被禁言
各大衛視已經删除袁冰妍所有動态,湖南衛視、浙江衛視、安徽衛視、北京衛視的官微裏,都已經搜不到袁冰妍的相關動态,相關的品牌方也删除了袁冰妍的相關動态。
據悉袁冰妍目前待播劇分别是《老九門 2》《落花時節又逢君》《傾城亦清歡》等,涉及的演員有劉學義、鍾漢良、陳偉霆、張藝興、趙麗穎等。
天眼查顯示,2022 年 7 月 4 日,袁冰妍退出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職位,該公司已于 2023 年 5 月 5 日注銷。
媒體點評:偷稅逃稅注定淪爲法制咖
據中新網點評,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基本的義務。作爲公衆人物,不能一邊享受流量帶來的高額财富,一邊卻想方設法偷稅逃稅。近幾年,多位明星因稅款涼涼,但縱然有如此多前車之鑒,仍有人心存僥幸,經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約談警示後,仍不引起重視,最後結果注定涼涼。
學藝先學德,做戲先做人。不要以爲有了名氣,坐擁粉絲的喜愛就可以爲所欲爲,無視法律紅線,最後隻能淪爲 " 法制咖 "。
金融機構禁止與違法失德明星合作
金融産品廣告代言活動或再迎嚴監管。近日,21 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獲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向各監管局、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範金融産品廣告代言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銀行表示已收到了此文件。
據了解,爲進一步規範金融産品廣告代言活動,打擊違法違規金融廣告,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通知》共提出了 16 條要求,内容包括明确 " 金融産品廣告代言活動 " 的定義,開展金融産品廣告代言活動的制度規範、負面輿情應對預案、廣告合作方、産品展示等。
關于明星代言金融産品活動的要求,《通知》表示,金融機構開展金融産品廣告代言活動,不得允許代言人及相關廣告發布者介入或者變相介入金融産品的銷售業務環節。金融機構不得聘請明星以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在有投資回報預期的金融産品或者服務廣告中作推薦、證明。
同時,金融機構不得與違法失德明星合作開展廣告代言等宣傳推廣活動,發現已開展合作的明星存在違法失德行爲的,應當及時終止合作。明星是指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的人士,包括但不限于演藝人員、網絡紅人、體育名人等。(詳見→)
來源:21 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邊萬莉 , 李願)、中國新聞網、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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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 江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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