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暫時停止發行預付卡、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決定罰款 1746.418387 萬元。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在其官網公示了對北京優思博學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的處罰決定。
違法事實顯示,北京優思博學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自 2017 年 9 月 1 日開始,在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利用自有資金在北京市順義區仁和鎮前進花園石門苑甲 13 号樓 2 層開展面向中、小學的學科類培訓,至 2021 年 8 月 29 日停止上述經營活動。期間共招收 806 名中小學生,通過預收資金方式收取費用共計 22148391.91 元,該公司按照與消費者簽訂的《合同》分次兌付服務,并利用《剩餘課時統計表》記錄學生參加培訓的次數,扣除預付款中的款項。
另查明,該公司停止上述培訓業務引發 103 名消費者的投訴,要求退還預付款。2022 年 8 月 26 日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管局向該公司送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京順市監責改〔2022〕52254 号】,責令當事人退還消費者預付款。截至 2022 年 10 月 18 日時止,其退還所收費用共計 4409030.53 元。上述 103 名投訴者中有 7 人的預付款仍未退還。同時查明,當事人從事上述培訓活動未使用商品,繳國家稅費共計 310177.51 元,違法所得 17429183.87 元。
2023 年 2 月 17 日,順義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作出處罰決定,責令暫時停止發行預付卡、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并罰款 17464183.87 元。
來源 |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