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侯明光 記者 張曉培)假意出借銀行卡給上線 " 跑分洗錢 ",男子楊某夥同團夥 " 黑吃黑 ",待 " 跑分洗錢 " 賬戶餘額超過 10 萬元後,團夥成員則持甩棍、電棒對上線等人實施恐吓、威脅,并搶走手機、銀行卡。近日,徐州市沛縣人民法院審理該起案件,楊某等人獲利不成反獲刑。
" 隻要提供一張銀行卡,不用費力就可以獲利幾百元!" 在和朋友聚餐時,楊某的一個朋友分享了他最近知道的 " 賺錢路子 ",并邀請大家一起加入。仔細詢問後,楊某得知這是 " 跑分 ",也就是一種 " 洗錢 " 的方式,遂靈機一動:反正那些錢也不幹淨,我們黑掉那些錢,量他們也不敢報警,這不比借銀行卡來錢快?
當晚,楊某便和朋友共同密謀,商議此事,幾人一拍即合并确定分工。
次日,楊某以跑分名義帶其團夥中的王某、井某進入某酒店房間内,王某假意将銀行卡、手機等提供給上線葛某等人實施 " 跑分 ",其他團夥成員在外等候。待賬戶餘額超過 10 萬元後,王某立刻通知在樓下等候的其他團夥成員進入該房間,持甩棍、電棒對葛某等人實施恐吓、威脅,并假意搶奪走王某的手機、銀行卡。
離開作案現場後,王某将 " 跑分 " 時進入賬戶的錢款分别轉賬給團夥成員陳某 8000 元、楊某 6.2 萬元,随後王某支付寶、網商銀行賬戶内剩餘的 14 萬餘元被止付凍結,楊某等人實際搶劫錢款 7 萬元。
案發後,王某取保候審期間發現自己的支付寶、網商銀行賬戶内被凍結的資金 14 萬餘元可以轉出,遂通過他人的支付寶、銀行賬戶以轉賬、取現、套現等方式獲取 139950 元,供其揮霍使用。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楊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爲目的,采取暴力威脅的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爲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盜竊他人财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盜竊罪。
法院充分考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以及是否有自首、坦白、從犯等量刑情節,判處搶劫罪主犯楊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币三萬元。王某犯搶劫罪、盜竊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币四萬元。其餘兩人分别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和六年,各處罰金一萬元。
(校對 李凱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