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彭魁奎 記者 嚴君臣)開車門時沒留意,導緻經過的電瓶車騎手摔成植物人。經法院審理,汽車駕駛員張某某需自掏腰包 60 多萬元賠償,也造成了兩個家庭的創傷。3 月 15 日,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經南通通州法院執行幹警多次協商溝通,這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執行案件不僅實現案結事了,雙方當事人也放下了恩怨。
△雙方達成和解
據了解,張某某因在通州某小區停車開門時,未注意後方來人,而導緻未佩戴頭盔駕駛電瓶車經過的季某摔倒後重傷緻殘,交警認定張某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因張某某購買的商業險僅 50 萬元額度,并不能全部覆蓋季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本案經一審和二審,最終判決張某某還需向季某賠償 60 餘萬元。
立案執行後,執行幹警了解到申請人自事故發生後一直處于植物人狀态,而張某某雖申報了财産卻一直未履行,申請人的丈夫對被執行人恨之入骨,更不願與之見面。
爲督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在 " 春雷 " 集中執行活動中,法院對該案進行了視頻直播,并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見證下當場查封了張某某名下的拆遷安置房屋,扣押了其機動車。
但被執行人名下的汽車年代久遠、價值不高,而拆遷安置房因位置偏僻、年代久遠,極有可能因無人購買而流拍,從而導緻申請人的權益無法實現。如果片面地從強制執行角度處置被執行人的資産,申請人的勝訴權益可能無法快速地兌現爲真金白銀。不能就案辦案,承辦人明白隻有督促被執行人自覺履行才能實現案結事了的目标,最終定下了就申請人因本起事故産生的所有損失一次性處理的執行方案。
功夫不負有心人,經執行幹警多次與雙方當事人協商溝通,承辦人這天突然接到被執行人的來電,其表示已籌集到一筆款項,希望下午與申請人家屬協商處理。
" 這筆債一直是我心裏的一塊大石頭。" 協商中,張某某表示,事故發生後已是愧疚不已,法院直播後内心更加飽受煎熬,雖然經濟困難,但仍然借遍親朋好友,竭盡全力籌措款項彌補自身的過錯。
被執行人真心的悔過讓申請人丈夫也放下了怨恨,當即表示同意一次性處理并做出讓步。張某某當場一次性賠償 45 萬元,雙方就本起事故全部處理結束。一起交通事故,兩個家庭遭受創傷,但在法院的傾力執行下,案件終得圓滿解決。
(通訊員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