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3 日晚,自貢高新公安發布通報:
2023 年 8 月 26 日,我局轄區某小區發生一起因鄰裏糾紛引發的毆打他人案,引起網民關注。經公安機關依法調查,現将相關情況通報如下 :
8 月 26 日 18 時許,萬某英 ( 女,32 歲,四川自貢人 ) 、李某霖 ( 男,34 歲,四川自貢人 ) 夫婦從小區地下車庫負一樓乘電梯回家。電梯行至一樓,該單元住戶張某瑤 ( 女,23 歲,四川自貢人 ) 牽一隻薩摩耶成年犬進入電梯。因犬隻觸碰到萬某英身體,萬某英要求張某瑤将犬隻牽開避免接觸,雙方爲此發生争吵。萬某英夫婦到達所住樓層走出電梯後,張某瑤緊跟其後走出電梯,随後張、萬二人在樓道内發生相互抓扯,李某霖在勸解過程中被張某瑤咬傷。經李某霖與随後趕到的張某瑤母親共同勸解,雙方停止抓扯行爲,萬某英随即報警。
經法醫鑒定:張某瑤、李某霖損傷程度評定爲輕微傷,萬某英損傷程度不鑒定爲輕微傷。通過調取監控、走訪調查、詢問現場相關人員包括張某瑤母親等,已查明:張某瑤、萬某英存在毆打他人行爲,未發現證據證明張某瑤存在上身裸露的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之規定,我局應當事人要求,先後于 8 月 26 日、9 月 17 日兩次組織調解,因當事雙方意見分歧未履行調解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我局依法決定對毆打他人的張某瑤行政拘留四日、萬某英行政拘留三日。
公安機關立案調查期間,張某瑤多次在社交平台采取發布視頻和圖文的方式編造 " 民警亮手铐對自己進行威脅 "" 萬某英帶人恐吓傷害自己家人 " 等虛假、不實信息,造成不良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我局依法決定對實施尋釁滋事行爲的張某瑤行政拘留十日 ( 合并執行行政拘留十四日 ) 。
警方提示:遠親不如近鄰,發生鄰裏糾紛時應理性面對、冷靜處理;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