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20 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下稱 " 交易商協會 ")發布自律處分信息顯示,因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交通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江蘇銀行以及廣州農商行均被處分。
其中,交通銀行、興業銀行、招商銀行、江蘇銀行以及廣州農商行作為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商及簿記管理人,在承銷發行工作開展中,存在多項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其中,在交通銀行方面,一是多期債務融資工具未按照發行文件約定開展餘額包銷,個别債務融資工具擠占了其他投資人的正常投标,違背了公平公正原則,并影響了發行利率,對市場正常秩序造成了一定不良影響。二是多期債務融資工具的簿記建檔利率區間未在充分詢價基礎上形成,發行工作程序執行不到位、工作開展不規範。
自律處分會議充分考量了交通銀行針對上述違規事項的積極整改情況。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初審、複審,對交通銀行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興業銀行違規行為包括:一是低價包銷多期債務融資工具,影響了市場正常秩序。二是多期債務融資工具的簿記建檔利率區間未在充分詢價基礎上形成,發行工作程序執行不到位、工作開展不規範。
自律處分會議還考量了興業銀行曾于 2020 年 5 月因承銷環節違規受到自律處分的情況。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興業銀行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招商銀行違規行為包括三項,一是多期債務融資工具未按照發行文件約定開展餘額包銷,個别債務融資工具擠占了其他投資人的正常投标,違背了公平公正原則,并影響了發行利率。二是低價包銷多期債務融資工具,影響了市場正常秩序。三是債務融資工具承銷協議的簽訂不規範。四是多期債務融資工具的簿記建檔利率區間未在充分詢價基礎上形成,發行工作程序執行不到位、工作開展不規範。
自律處分會議充分考量了招商銀行針對上述違規事項的積極整改情況。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初審、複審,對招商銀行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江蘇銀行方面,一是個别債務融資工具未按照發行文件約定開展餘額包銷,擠占了其他投資人的正常投标,違背了公平公正原則,并影響了發行利率。二是低價包銷多期債務融資工具,影響了市場正常秩序。三是多期債務融資工具的簿記建檔利率區間未在充分詢價基礎上形成,發行工作程序執行不到位、工作開展不規範。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對江蘇銀行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廣州農商行則存在以下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一是未按照發行文件約定開展餘額包銷,擠占了其他投資人的正常投标,違背了公平公正原則,并影響了發行利率,對市場正常秩序造成了一定不良影響。二是簿記建檔利率區間未在充分詢價基礎上形成,發行工作程序執行不到位、工作開展不規範。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初審、複審,對廣州農商行予以警告;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此外,交易商協會指出,平安銀行作為相關債務融資工具聯席主承銷商,未按發行文件約定,取利率區間上限開展餘額包銷,相關行為擠占了其他市場投資人的份額,損害了其他投資人權益,并影響了發行利率,對市場正常秩序造成了一定不良影響。
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定,經自律處分會議初審、複審,對平安銀行予以通報批評;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