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7 月 25 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周江勇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對周江勇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1 年至 2021 年,被告人周江勇利用擔任浙江省鄞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象山縣人民政府縣長、象山縣委書記,甯波市委常委、甯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黨工委書記,舟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長、市長、舟山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項目承攬、土地獲取、案件處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财物共計人民币 1.82 億餘元。
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周江勇的行爲構成受賄罪。周江勇受賄數額特别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損失,依法應從嚴懲處。鑒于周江勇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周江勇的落馬頗爲突然。落馬前 2 天,周江勇還在新疆學習考察。2021 年 8 月 17 日至 19 日,浙江省代表團赴新疆學習考察。落馬當天,2021 年 8 月 21 日,周江勇的新聞還出現在杭州日報的頭版頭條。
公開資料顯示,周江勇出生于 1967 年 9 月,早年,他曾在鄞縣姜山中學擔任教師,後在鄞縣團委、甯波市鄞州區、象山縣委、甯波市委等單位工作,2013 年任舟山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後任市長。
2015 年 8 月,周江勇出任舟山市委書記,2017 年 2 月調任溫州市委書記,并在當年 6 月任浙江省委常委;2018 年 5 月,周江勇調任杭州市委書記,至 2021 年 8 月被查。
2022 年 1 月 26 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了周江勇被 " 雙開 " 的消息。
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通報,周江勇的問題涉及政治、經濟、四風、幹部選任等多方面。例如," 對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 "," 與資本勾連,支持資本無序擴張,搞迷信活動 "" 違規配備警衛人員、公務用車 "" 應私營企業主請托違規選拔任用幹部 "" 夥同親屬非法收受巨額财物,搞家族式腐敗 " 等。
周江勇涉及的 " 與資本勾連,支持資本無序擴張 ",這一表述出現在落馬官員的問題通報中較爲罕見。
此前反腐專題片《零容忍》曾披露了周江勇躲避監督的 " 處心積慮 ",他搞 " 一家兩制 ",他和弟弟周健勇一個從政、一個經商,利用公權力爲弟弟經商提供幫助。
例如,一家建築公司老闆史時紅主動找關系結識了周健勇,周健勇也就通過哥哥幫史時紅承攬工程,兄弟共同收受巨額賄賂,再投入家族企業作爲資本。
從 2013 年到 2017 年期間,周江勇先後在涉及舟山、溫州的多個項目中,按照周健勇傳達的請托,爲史時紅提供幫助,周健勇則先後八次以 " 借款 " 爲名收受史時紅所送的錢财,總計金額達 9000 多萬元。
周江勇認爲能通過設置 " 防火牆 " 來規避監督。在收受史時紅賄賂的過程中,他本人和史時紅從不接觸,都是通過弟弟作爲橋梁。
編輯|孫志成 杜波
校對 |何小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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