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 北京市場監管 " 微信公衆号消息,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務局、市司法局聯合印發工作方案,組織全面清理北京市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争的政策措施。此次清理範圍涵蓋北京市市、區兩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制定,現行有效的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重點清理妨礙市場準入和退出、妨礙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影響生産經營成本、影響生産經營行爲等妨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争的規定和做法。清理工作按照 " 誰制定、誰清理 "" 誰起草、誰清理 " 的原則,對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與統一市場和公平競争要求相抵觸的,要按相關程序予以廢止;對部分内容與統一市場和公平競争要求相抵觸的,要按相關程序予以修訂,确保 " 應清盡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