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黃幸幸 記者 嚴君臣)相識當天便給了二十多萬元彩禮,結婚後一個多月,新婚妻子就回了娘家。這段按下 " 快捷鍵 " 的婚姻,在短短三個月内就迎來破碎,男方提起離婚訴訟。他們的婚姻将何去何從?高額的彩禮還能返還嗎?12 月 11 日,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近日江蘇如臯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據了解,小帥今年三十好幾,眼看身邊的同齡人都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心中難免萬分焦慮,某日在浏覽網站時發現一家婚介公司提供 " 包結婚 " 的服務,便立馬聯系該婚介公司詢問該項服務。
經該婚介公司介紹,小帥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認識了小美,兩人一見鍾情,相識當天小帥即給付婚介公司 25 萬元彩禮,兩天後小帥與小美登記結婚。共同生活後,兩人矛盾日漸凸顯,小美回到了娘家,雙方沒有了共同生活的基礎。小帥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向法院起訴離婚并要求小美返還 25 萬元彩禮。
案件審理中,小美并不認可彩禮數額,其陳述彩禮是經由婚介公司轉交給自己的,且自己僅收到 10 萬元。小帥表示,其在開庭審理前已與婚介公司聯系,婚介公司陳述小美共收受 15 萬元彩禮。小美認爲婚介公司所述不實,且自己已與小帥登記結婚并共同生活一段時間,彩禮不應當返還。
法院經審理認爲,原被告雙方雖登記結婚,但僅三個月,小帥便起訴離婚,此後雙方并未共同生活,亦未生育子女,并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原、被告在審理中均表示願意離婚,隻是對彩禮返還存在争議,結合彩禮金額、彩禮用途、經濟狀況等因素,被告應當适當返還部分彩禮。本案雙方對彩禮金額争議較大,亦無證據充分證實被告收受彩禮金額,原告願意在被告自認的 10 萬元彩禮金額基礎上進行調解,經法官釋法明理,被告願意返還原告 7.5 萬元彩禮,并表示其願意配合原告向婚介公司追償其餘款項。 (本文人物均系化名)
(校對 周露 編輯 吳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