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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杜濤 8 月 31 日,國務院印發《關于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标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提高 3 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等三項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标準。
《通知》相關主要内容分别是:3 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标準,由每個嬰幼兒每月 1000 元提高到 2000 元;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标準,由每個子女每月 1000 元提高到 2000 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标準,由每月 2000 元提高到 3000 元。其中,獨生子女按照每月 3000 元的标準定額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 3000 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 1500 元。同時,上述調整後的扣除标準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财政部稅政司、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時表示,近年來,進一步減輕生育、養育和贍養負擔的呼籲較多。3 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 3 項專項附加扣除與 " 一老一小 " 直接相關,提高相關專項附加扣除标準,有利于進一步減輕家庭撫養贍養負擔,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費意願和能力。
對于今年以來,納稅人已經填報享受 " 一老一小 " 扣除的,如何按照提高後的标準享受扣除?
上述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納稅人已經按照原标準填報享受 2023 年度 3 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自 9 月份起,信息系統将自動按照提高後的專項附加扣除标準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此前多繳的稅款可以自動抵減本年度後續月份應納稅款,抵減不完的,可以在辦理 2023 年度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繼續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