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9 月 4 日電 題:個稅政策調整不能忽視年終獎速算扣除數
作者 葛長銀 中國農業大學會計系副教授
近日,财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 2023 年第 30 号 ) ,再次延續惠民的年終獎計稅優惠政策到 2027 年底。此舉彰顯稅務部門爲工薪階層減負的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從專業角度看,年終獎稅收優惠政策還有一個曆史遺留問題沒有解決,那就是速算扣除數的設計問題。速算扣除數是納稅人按收入總額計稅時,由于涉及兩個以上的稅率,低稅率收入也按高稅率計算了,這就多算了納稅額,本着公平原則,多算的納稅額要減除,這個減除數就叫速算扣除數。舉例說明:一個人的月收入扣除免征額和其他減除項目後,應納稅額爲 5000 元,依據稅法規定,其中的 3000 元适應 3% 的稅率,應納稅 90 元 ( 3000 × 3% ) ;另外 2000 元适應 10% 的稅率,應納稅 200 元 ( 2000 × 10% ) ;當月合計納稅 290 元。但中國個稅稅率分了七級,分段計算相對麻煩,爲了計算方便,稅收部門就提前在各檔稅率之間算出一個速算扣除數——比如在 3% 至 10% 這兩個稅率之間,依據低檔的應納稅額和稅率之差,即 "3000 × ( 10%-3% ) " 算出 210 元的速算扣除數,按高檔稅率計稅時減除:5000 × 10%-210=290 元。跟分段計稅的納稅額一緻。其他稅率區間的速算扣除數也是這樣計算的。
但年終獎的速算扣除數發生了變化。納稅人取得年終獎後,先根據獎金數額找稅率,比如年終獎 36000 元,除以 12 個月,就是 3000 元,适用 3% 的稅率,納稅 1080 元 ( 36000 × 3% ) ,不涉及速算扣除數,跟每月按 3000 元納稅 90 元 ( 全年 1080 元 ) 一緻;年終獎如是 60000 元,除以 12 個月就是 5000 元,适用 10% 的稅率,但依據稅法規定隻能減除一個速算扣除數即 210 元,納稅 60000 × 10%-210=5790 元。這比每月按 5000 元納稅 290 元 ( 全年納稅 3480 元 ) 就多了 2310 元 ( 5790-3480 ) 。相差的原因是年終獎除以 12 個月找适應稅率,但政策規定隻能扣除一個速算扣除數 210 元,少扣了 11 個速算扣除數,正好是 2310 ( 210 × 11 ) 。
年終獎的速算扣除數是 2005 年設計的,12 年過去了,年終獎的計稅依然存在臨界點上下納稅額差别很大的問題,這雖是曆史遺留下來的,在大力度減輕人民負擔的當下,也覺得美中不足:因臨界點的一塊錢之差,最高能讓納稅人多交 8 萬多稅款。其實,對此的調整比較簡單,隻需把 "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 × 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這個計稅公式,調整爲 "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 × 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12",甚至可以從 2023 年度的個稅彙算清繳開始。如此能惠及适應稅率在 10% 以上的工薪階層,不留死角地減輕這個消費主力群體的稅負。這就相當于國家發錢,消費主力群體增加了收入,如此也能拉動消費,盤活經濟。
自 2008 年個稅修法開始,個稅改革調查研究做得差不多了,各方面的問題也基本摸清,監管手段也越來越完備。筆者推斷,2028 年财稅部門或會在構建中國個人所得稅制度方面有大的調整。比如将薪酬所得和經營所得兩個稅率表合二爲一,45% 的稅率降到 35%;個人的所有收入都要納入彙算清繳,讓高收入人群承擔更多納稅責任;對走出國門經營的企業人員實行稅收優惠等等,應是改革的方向和重點内容。更加公平、完善的稅收制度也是國人期待的。 ( 中新經緯 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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