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1 月 24 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依法對吳亦凡強奸、聚衆淫亂上訴一案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随後賬号 @20XXCLUB 發文回應吳亦凡二審,圖片内信息稱," 我是吳亦凡母親,我相信中國法律,即便二審結束,我依然會爲兒子申訴。" 據悉,@20XXCLUB 賬号認證主體是天津凡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該公司法人系吳亦凡表哥。
我是吳亦凡的母親吳雨,我有幾句話叨擾大家
1. 吳亦凡有今天,我有錯,是我在孩子執意退出娛樂圈的時候因爲虛名竭力阻攔,我對虛名的執念造成了孩子的逆反,我向大衆道歉。
2. 案件的三個受害人之中有都某竹,另外兩個受害人也都是 20 多歲的成年人并均沒有報警行爲沒有任何物證,隻有口供,三名女性均在發生性行爲後有向他人炫耀的行爲,并且均與吳亦凡在後續有良好的聯系,其中,還有一名女性和我兒子談了兩個月戀愛,我兒子爲她包了一座島共處一個星期,因爲我不同意女性的藝人身份所以分手。
三人及經紀人馮某的口供視頻資料中,均有嚴重的被逼供,誘供現象,其中,一位受害人被提審五次,每次長達十幾個小時,拍桌子,辱罵,怒吼,女孩說不告,覺得是成年人之間的你情我,覺得沒有被傷害,在所有招數盡用的情況願下,女孩哭哭啼啼的改口被強奸。
我于近兩日得知,那位和我兒子戀愛的受害人在二審庭審前願意出庭作證,并且給法院寫信并錄口供,表達自己有一絲清醒并且是自願的,但是均未被采信。
此外,周遭衆人的三人未醉酒證詞未被采納。
3. 案件發生初始,我因爲被他人欺騙誘導報警我有對法律認識不到位的情況,我有錯我認罰孩子肯定也有錯,但真的如此罪惡滔天嗎 ?
4 當時主辦此案的公職人員因爲嚴重違紀在今年被處理,我孩子的案件是否也存在違紀現象,如果存在,這個結果我不能接受 : 難道今天我們對強奸案的判罰标準如此簡單可笑嗎 ? 醉駕還需要檢測酒精度,而一個可以毀掉人一生的強奸罪全憑女方口供定罪,我不服,我也是女性,女性的确應該被保護,但這起案件之中的保護方式我不敢苟同。
5. 我相信中國法律,即便二審結束,我依然會爲兒子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