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證監局對上市公司股東減持後的行爲開罰單,事由爲多個上市公司股東減持一定比例後,未及時通知上市公司或通知不充分,導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較晚或内容不準确,損害投資者利益。此次集中被罰的對象均爲上市公司持股 5% 以上的股東,減持比例達到 1%,相關被罰對象多爲私募機構,部分爲自然人,更有知名 AMC 機構。在市場人士看來,無論是何種類型的主體,作爲上市公司股東都需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信息披露質量。(券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