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當前,各地區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适應疫情防控新形勢和新冠病毒變異新特點,落實優化疫情防控二十條和新十條等措施,不斷提升防控的科學性、精準性。那麼,面對防疫新情況、新形勢,如果陽了,前期購買的保險産品是否能夠理賠?
12 月 16 日,北京商報記者從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國壽壽險 ")獲悉,自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該公司已陸續對 50 餘款保險産品擴展了新冠肺炎重型、危重型的保險責任。對于購買了上述保險産品的新老客戶,無需再行支出額外成本,在擴展責任有效期内經醫院确診初次發生新冠肺炎,且臨床分型為重型或危重型,該公司就可按被保險人确診當時合同基本保險金額(或保險金額)的 25% 給付新冠肺炎保險金,每份保單針對擴展責任給付以一次為限且最高為人民币 100 萬元,原保險合同的保險責任不變。
該公司表示,被保險人首次确診感染奧密克戎,且臨床分型為重型、危重型病症,屬于上述保險産品擴展責任範圍。據初步統計,自新冠肺炎疫情以來,國壽壽險已賠付新冠肺炎相關案件 4563 人次,賠付金額 5842.9 萬元。該公司表示,後續将繼續通過新冠肺炎理賠綠色通道,為客戶提供簡捷、品質、溫暖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