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臨近年關
又正值寒假
家長們一定要管好熊孩子們
不要玩火、不亂放煙花爆竹
1 月 5 日 -9 日
江西多地已有熊孩子闖禍了 ↓
1 月 8 日 14 時 39 分
南昌市飛燕路
桃竹村一旁空地發生火災
消防接警後迅速到場
發現火勢處于猛烈燃燒狀态
且正在向附近小區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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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氣公司工作人員告訴消防員,當時情況十分危急,火勢一旦蔓延到附近小區預留燃氣管線旁,極有可能引起燃氣管道爆炸,他便立即撥打了 119。
一名村民表示,她在家門口曬太陽時,看到兩名小孩在着火的空地上玩火。
而這樣的 " 熊孩子 " 還不止一個——
1 月 9 日 江西上饒
1 月 9 日,江西上饒婺源縣環城南路附近圍欄外多處雜草起火,起火面積約三十平方米。據周邊路人介紹,起火原因是幾個孩子在靠近鐵路的隔離圍牆外燃放煙花爆竹,散落的火星落入圍牆内雜草叢中導緻火災發生。
1 月 5 日 江西撫州
1 月 5 日晚,撫州市某小區的電動車棚發生火災。火災導緻 1 輛四輪電動車和 1 輛兩輪電動車被燒毀,1 輛兩輪電動車及電動車棚受損。事發當晚有小孩在小區内燃放煙花,不慎将點燃的煙花抛擲在電動車旁,引燃了停放的電動車導緻火災。
根據我國《刑法》第 17 條的規定,不滿 16 周歲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處罰的,應責令其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對小孩玩火造成火災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其家長或者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請家長們務必重視孩子的
防火安全教育
一起來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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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西消防、南昌消防、撫州消防、上饒消防、廣西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