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6 日,伍佰 and China Blue 搖滾歌劇《成功之路》上海站演出現場,部分觀衆因誤解該場演出爲伍佰個人演唱會而高喊退票,并于中場休息及散場後聚集在劇院大廳要求退票。
到底怎麽回事?
伍佰參演歌劇,被大喊退票!
據南方 · 都市報報道,12 月 7 日,票務平台大麥向已購票用戶發送短信提醒演出内容,并延長了退票時間。
網友拍攝視頻截圖官方宣傳物料顯示,《成功之路》是一部搖滾歌劇,由伍佰自編自導自演,起用新人飾演主要角色。全劇共 26 首歌曲,皆由伍佰包辦詞曲創作,他本人演唱或參與演唱的歌曲有 12 首。
該劇于 2023 年在台北首演後,近期将在上海、南京、成都等城市展開巡演,演出場地均爲劇院。
《成功之路》上海站海報《成功之路》曲目表從當晚網友拍攝的視頻來看,在舞台演出進行的同時,現場有不少觀衆齊聲大喊 " 退票 ",對觀演秩序造成了影響。
演出中場休息及散場後,也有部分觀衆圍聚于售票處,高喊 " 退票 "。
有要求退票的觀衆在社交平台表示,官方宣傳物料具有誤導性,導緻自己誤以爲該場演出是伍佰個人演唱會," 爲什麽要用伍佰做封面宣傳?但凡用團隊集體照做封面,我就不會這麽草率買票了。"也有人表示是自己在購票前沒有看清楚," 買之前沒做功課,原來是歌劇,不是大合唱的演唱會。"
主辦方:延長退票時間12 月 7 日,大麥向已購票用戶發送短信,對演出内容作出提醒,該場演出 " 是伍佰導演、編劇的有故事情節、有其他演員共同表演的搖滾歌劇,不是伍佰的個人演唱會 "。
同時,主辦方延長了退票時間,如對演出内容 " 有理解上的偏差 ",可按照原退票規則,延長退票時間至演出當日 19:00。
此外,南京站的購票頁面也用紅色字體新增提示:" 本節目爲音樂劇,非伍佰個人演唱會,請閱讀詳細頁介紹,謹慎購買。"另據網友反映,對于 12 月 6 日當晚要求退票的觀衆,主辦方已同意原路退回票款。對此,有網友認爲,去年伍佰的個人演唱會是國民熱點話題,這次會先入爲主地誤以爲也是個唱,可以理解。不過,更多的網友認爲,購票頁面的演出介紹寫得很清楚,《成功之路》原聲帶也早已能在音樂平台收聽," 自己買票不看清楚,不做攻略,不聽歌單,甚至連詳情頁都不看,還要在現場喊退票,我真的服了。"
有網友批評演出中途高喊退票的行爲," 就算不滿意,也不應該在表演期間大喊,太不尊重演員了。"" 破壞了其他觀衆的觀看體驗!" 還有的網友表示," 現在主辦方直接表示可以退票,又一次‘按鬧分配’,什麽時候觀衆素質才能提高?"
新聞多一點:演出門票是否符合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
21 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此前查閱法律發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适用 " 七天無理由退貨 " 原則和例外不适用的情形,提到 " 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确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适用無理由退貨 "。
第七條進一步明确了 " 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确認,不适用七日無理由退貨 " 的商品類型,包括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緻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由此可見,演出市場的 " 電子票 " 并不屬于這一類型。
上海市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惠方在接受 21 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消費者普遍涉及糾紛的電子門票是音樂節的預售票,消費者購買後取得電子二維碼券,演出當天消費者需登錄訂單頁面出示該電子二維碼券并經核對購票人身份證兌換實體票,不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七天無理由退貨的例外情形。
高惠方認爲,一般電子門票的 " 商品詳情 " 頁面載明的 "【購票須知】票品爲有價票券,非普通商品,其背後承載的文化服務具有時效性,稀缺性等特征,不支持退換 " 條款,系部分文化公司爲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拟定且未與消費者協商的條款,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屬于格式條款。
那麽,格式條款又是何物?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規定,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爲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拟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确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事實上,對于格式條款,法律也有着明确規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第二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後服務、民事責任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予以說明,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格式條款未有以上内容的,其内容無效。
高惠方提醒,電子門票适用七天無理由退貨,商家在銷售電子門票時,如訂立有格式條款,應對格式條款進行特别提示說明,盡到提示或說明義務。而消費者在購買此類電子門票時,應理性消費,看清條款再進行購買,如遇到權益受損害的情形,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售票平台也應該探索多樣的退票改簽方式。
截至 10 月全國音樂劇演出場次 1.36 萬場 票房近 14 億元
據上海 · 證券報報道,11 月 20 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北京天橋藝術中心、燈塔專業版聯合首次發布音樂劇行業報告——《2024 中國音樂劇市場年度報告》。報告顯示,2024 年 1 月至 10 月,全國音樂劇演出場次 1.36 萬場,較 2023 年同比增長 5.5%;票房達到 13.96 億元,同比增長 26.7%;觀衆人數 582.13 萬人次,同比增長 4.6%。
原版引進音樂劇保持強勢 " 吸金力 "。優秀的國外原版作品擁有地道的音樂劇形制、風格,且有名家、名團、國際音樂劇明星加持,在國内音樂劇消費中仍占重要地位。報告期内,國内市場引進原版音樂劇目 42 部,中文音樂劇目共計 225 部,中文音樂劇數量占多數。從市場表現來看,引進原版音樂劇場次占比爲 12.3%,票房、觀演人次占比明顯高于場次占比,票房爲整個國内音樂劇市場的 50.2%,觀演人次占比爲 35.9%。中文音樂劇演出場次多,觀演人次多,場次占比達到 87.7%,觀演人次占比 64.1%,票房占市場總票房的 49.8%。當前音樂劇消費仍集中在一二線城市。在場次分布上,2024 年 1 月至 10 月,一線城市音樂劇場次占全部場次的 76.2%,二線城市占 21.6%,比去年同期降低 3 個百分點,三四線城市分别占 1.3% 和 0.9%,相較上年同期均有所上升。長三角地區是國内劇場類演出消費的熱門地區,擁有數量最龐大的觀衆群體,浙江、江蘇、上海的劇場類演出場次均進入全國前五。北京音樂劇票房收入占全國票房的 14.1%,是音樂劇創作和演出的重要陣地之一。數據顯示,專業劇場音樂劇票房占比達到總體票房的 79.3%,場次占比僅爲 30.1%,而演藝新空間及小劇場的音樂劇場次占比則高達 69.9%。
在音樂劇人均消費方面,2023 年消費金額主要集中在 200 元到 499 元區間,占比達到 54.7%。2024 年 1 月到 10 月,500 元以上高價位消費占比增加,觀衆消費能力呈現增強趨勢,500 元以上消費占比較 2023 年總計增加 6.5 個百分點。
行業人士表示,在市場發展的過程中,成爲市場 " 頂流 " 的核心驅動力在于打造好作品;持續發展的不二法門在于形成足夠的人才儲備;生産制作機構安身立命的關鍵在于赢得越來越多的觀衆。
來源丨 21 财經客戶端、南方 · 都市報、上海 · 證券報
本期編輯 黎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