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高校畢業,領導秘書 …… 這些耀眼的光環,讓不少中年女性誤以爲幸福來敲門,稍有不慎就成爲被騙财騙色的對象。
近日,河南省洛陽市澗西區人民檢察院對辦理的婚戀交友詐騙類案件分析研判發現,被害人多爲中年女性。
" 中年單身女性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在感情問題上較爲坎坷,在對方的花言巧語下,對其産生好感後,往往戒備心理較弱,進而變得毫無防備,缺乏應有的自我保護意識,導緻被騙。" 澗西區檢察院檢察長石笑飛說,不少婚戀詐騙呈現犯罪持續時間長、詐騙次數多的特點。
花言巧語布下陷阱
" 我某大學畢業後,分配到某市辦公室從事秘書工作,最近調到省城擔任某領導的秘書。" 經某婚姻介紹所介紹認識後,女子張某被男子李某的自我介紹所打動,對其産生了好感,兩人開始交往。
事實上,李某早已結婚,他隐瞞已婚事實,虛構未婚、某重點高校畢業生和某市公務員等身份,就是爲了吸引張某上當受騙。兩人在交往期間,爲了減少與張某見面次數,李某謊稱調到省城後,日常工作十分繁忙,經常跟随領導出去調研,難得有休息時間。
" 因工作太忙,沒有時間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我就讓婚姻登記處爲我們辦理了結婚證。" 李某爲了騙取張某的信任,僞造了兩人的假結婚證。在沒有男方親屬到場,也未舉辦儀式的情況下,李某招待張某親朋好友共 3 桌酒席後,兩人正式結成 " 夫妻 ",開始同居生活。
" 既然已經結婚了,就是一家人了。" 張某對李某的花言巧語深信不疑,雖然李某常常不在 " 家 ",張某一直認爲李某是因爲工作太忙。李某假借職務晉升、學習深造、親屬生病、婚喪嫁娶、撫養孤兒、購買房産、投資做生意,幫張某及其親屬調動工作、遷移戶口、子女入學等理由,共騙取張某 46 萬餘元。
" 爲了我們今後更好的生活,我買了一套住房,我付了首付,你再拿點錢。" 直至李某虛構購置房産一事,張某要求實地看房時,其謊言才被揭穿。
沒想到以身相許的李某,早已結婚,所謂的高等學曆、事業有成也是其精心編造的,不僅傷害了自己的感情,還騙走了自己的大量積蓄,得知真相的張某難以接受,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立案後,因案件時間跨度較大,涉案财産多無電子交易記錄,詐騙金額固定成爲本案的關鍵,澗西區檢察院指導公安機關收集固定證據,形成環環相扣、相互印證的證據鏈條。
澗西區檢察院審查認爲,李某以非法占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隐瞞真相騙取他人财物,數額巨大,且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開庭審理後,支持了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和涉案金額,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 9 萬元,責令賠償被害人損失 46 萬餘元。
" 博士醫生 " 主動示好
王某是一名單身媽媽,一個偶然機會,她在微信上結識了昵稱爲 " 墨菲博士 " 的男子。該男子自稱在國外當醫生,3 個月後将回國,可以回來和王某共同生活,一起投資辦學開診所。
" 博士醫生 " 的主動示好,讓王某增添了對未來的深切期許,兩個人很快确定了戀愛關系。爲獲得王某的進一步信任," 博士醫生 " 許諾把自己賬戶資金轉移至其名下,方便後期兩個人投資使用。考慮到錢都由自己保管,王某逐漸放下内心的警惕,将名下的 3 張銀行卡卡号、密碼告訴了 " 男友 "。
經 " 男友 " 介紹,王某結識了其在國外工作的朋友楊某。楊某以兌換貨币爲由,要求借王某的銀行卡使用,并答應支付一定費用作爲報酬。
王某按照楊某的要求又辦理了 3 張銀行卡,還根據其要求,答應把轉到自己賬戶裏的錢,再轉至其指定賬戶。
" 你的資金往來這麽多?你是做什麽生意的?" 王某多次對楊某的資金來源提出質疑,但 " 男友 " 會及時給出解釋,幫助其打消顧慮。就這樣,楊某利用王某的銀行賬戶先後過賬近 139 萬元,王某從中支取 1.26 萬元用于日常消費。
公安機關發現有 5 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資金進入王某銀行賬戶。王某因涉嫌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被抓獲歸案。
王某以爲能和 " 醫生男友 " 共度今後的美好生活,沒想到會卷入 5 起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變成了洗錢犯罪鏈中的一員。
澗西區檢察院審查認爲,被告人王某在明知 " 醫生男友 " 及楊某等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的情況下,仍将自己的多張銀行卡出借對方使用,用于轉賬支付結算,并且在銀行卡凍結後繼續轉移違法犯罪資金,情節嚴重,其行爲已經構成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法院開庭審理後,采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以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 8000 元。
遇到甜蜜戀愛當謹慎
" 在深入了解對方身份背景前,切勿輕易和對方有經濟上往來,尤其是提供錢财給對方。對婚介所介紹或網上結識的異性朋友,女性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不可輕信隻言片語而遭詐騙。" 石笑飛說。
澗西區檢察院分析認爲,近年來,婚戀交友成爲詐騙類案件的高發誘因,中年女性在甜言蜜語、海誓山盟、糖衣炮彈的 " 連環圈套 " 下,往往容易沉浸其中無法自拔,直至财産遭受巨大損失、淪爲他人牟利的工具,才發覺不法分子的 " 戀愛騙局 ",隻能悔不當初。
" 張某被騙一案中,從起初無需本人到場的結婚證辦理,到‘婚姻’存續期間爲對方轉賬 46 萬餘元,再到虛假購置房産引得案件事發。倘若被害人在領取‘結婚證’時深入思考一步,在對方一味索取時及時醒悟,或許所受傷害可以減輕甚至避免。" 辦案檢察官認爲,中年女性要擦亮眼睛,警惕 " 甜蜜戀愛 " 背後的 " 金錢陷阱 ",切莫被他人一時的花言巧語迷惑,從而失去理性判斷,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最終落得人财兩空。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趙紅旗 通訊員 常靜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