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5 日,關于 " 潘粵明代言違法保健品廣告被罰 " 的消息,并火速登上熱搜,引起了極高的關注。
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演員潘粵明以自己的名義和形象為保健食品作推薦和證明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規定。
因此,沒收潘粵明違法所得約 25.8 萬元,罰款約 25.8 萬元。此外,東铪公司違反《廣告法》規定發布保健食品廣告,被罰款 112. 萬元。
潘粵明出身書香世家,琴棋書畫樣樣精通,作為演員,他的作品和演技也一直深受觀衆的喜愛。潘粵明自從出演《白日追兇》後人氣回升,之後又憑借《鬼吹燈》系列維持着不錯的熱度。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備受好評的實力派演員——潘粵明,也誤入了違法代言的道路,引發網友熱議浪潮,同時,更是向廣大群衆撕開了明星代言亂相。
1、景甜,虛假宣傳
今年 5 月,廣東省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對演員景甜違法廣告代言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 257.9 萬元,罰款 462.22 萬元,合計 722.12 萬元。
景甜為廣州某公司生産經營的 " 果蔬類 " 食品作廣告代言,據了解,此公司無有效證據證實,生産的産品具有廣告語中 "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 的功效,該 " 果蔬類 " 食品實為普通食品。
景甜作為簽約代言人,不得以自身名義和形象,對治療、保健等功效的産品進行宣傳。景甜及其團隊在未核實産品信息、對相關法律法規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在廣告中宣稱代言商品具有 " 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 " 功效,其行為違反了廣告法有關規定。
新聞曝光後,景甜于 5 月 28 日發布緻歉信,表示在簽訂合同時未盡到充分的審查義務,同時她已第一時間繳納罰款。
2、馬伊琍
2021 年 5 月 15 日,馬伊琍在社交平台上公開發文緻歉,她表示:" 非常抱歉,作為該品牌之前的代言人,我再次向各位加盟商受害者道歉。"
據悉,馬伊琍所代言的奶茶品牌店,涉及金額高達 7 億人民币,90 人被捕。該奶茶品牌店茶某蘭的負責人交代,他曾雇傭大量的消費者為品牌宣傳炒作,營造生意火爆的假象,将茶某蘭營銷成了網紅奶茶品牌。緊接着,該奶茶店又請了馬伊琍為其代言,在利用明星效益的加持下,進行對外招商。
在此期間,數千人在很大程度是相信明星代言的産品,相繼加盟茶某蘭,将積蓄全部投了進去。其中,每個加盟商的平均加盟費是 10 萬元,後續的門店裝修以及材料購入投入則不等。
該品牌方通過更改門店選址時間、随機選址、供應原料以次充好等行為消極履約,導緻大量加盟店經營慘淡甚至關門停業。讓大量加盟商血本無歸,個體商戶被騙金額高達數十萬。
很多明星在事情發生之後,跟沒事人一樣,隻是發布一些無足輕重的道歉言論,而沒有想到的是,多少人因為他們的代言備受傷害,甚至是人财兩空。
當然,由于這些明星以及團隊在簽約代言時,沒有做到對相關信息的核實,一時的疏忽大意,使得他人利益受損,觸及到法律的高壓線,最終都将被自身效應所 " 反噬 "。
近些年來,在明星代言翻車屢屢發生的情況下,相關部門也出台多項措施,通過法律進行約束公衆人物的不良行為,保護消費者權益。
希望更多的明星們面對前車之鑒,多 " 長點心 "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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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皮皮豬
責編:EYELI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