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3 日,四川廣安一男子遛狗不牽繩與路人發生糾紛,雙方扭打過程中,路人持刀将男子捅傷後逃離。
路邊群衆撥打了 110 和 120。據當地派出所,傷者暫無生命危險,行兇者已抓獲。
據媒體報道,現場目擊者描述了糾紛過程:狗沒牽繩子,路過時咬了那個路人,咬沒咬到不清楚,然後該路人就用腳踢了一下狗,狗主人就出來和該路人争吵了起來。
事發時現場視頻。圖 / 來源網絡
針對該路人捅傷狗主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北京市尚權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帝告訴九派新聞,首先需要思考的問題是,該名男子在踢踹小狗以後,不法侵害客觀上是否已經消除?在時間上是否已經停止?如被捅傷的狗主人經司法鑒定達到輕傷或重傷的程度,該名男子的防衛行爲是否超過了必要限度?這些問題均需依據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來認定,在案件事實沒有查明以前,不能輕易地下結論。
王帝稱,本案之所以在短時間内引起社會熱議,與近期頻發的多起犬隻傷人案件有關。
目前國内已有法院對于狗主人遛狗未拴繩造成他人重傷、死亡的行爲作出判決,根據刑法的規定,上述行爲既可能構成過失緻人重傷、死亡罪,也可能構成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狗主人在遛狗時一定應當按照規定采取系狗繩、戴護具等防護措施,這既是對他人的生命健康負責,也是對自己的人身财産負責。
他補充道,因狗主人未采取安全措施導緻自己的人身财産受到損害時,大家可以在第一時間采取向他人求助,及時撥打報警電話或者其他适當的防衛行爲,并在事後要求狗主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此前,全國多地發生了狗咬人事件。其中,2023 年 10 月,四川成都崇州市一大型犬撕咬兩歲半女童引起了廣泛讨論。據此前報道,該女童受傷嚴重,幸運的是右腎已保住。
九派新聞記者 李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