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實習生,爲了順利轉正也是拼了,沒日沒夜地加班加點,隻爲獲得大家的好評。實習生隻有實習期間的基本薪酬,沒有獎金,大約 2600 元左右。
我用了 600 元租了一間地下室之後,扣除飯費、通訊費、上網費、日常用品花錢,所剩無幾,幾乎稱得上 " 彈盡糧絕 "。有時候,同事聚餐 AA 制,我都要吃幾天鹹菜。
我的直接領導是部門的張經理,對我要求非常嚴格,幾乎近于苛責。張經理的職位不高,但比較有實權,至少能決定我的去留,所以,他的架子比較大,習慣于下屬對恭恭敬敬,并且要伺候得很舒服才滿意。
我平時對張經理言聽計從,諸如倒茶倒水、取外賣、送快遞之類的事情,基本都由我包辦了。當然,平時一些寄快遞、訂外賣的小錢,我也就幫張經理支付了,他從來沒有說一句感謝的話,似乎這是我天經地義的義務。
前不久,張經理看我比較利索,就帶着我出差,差旅費都是由我墊付的,回來再報銷。我墊付了幾千元,工資卡裏就彈盡糧絕了,兜裏隻帶了一千元現金,以備路上不時之需。
在外地城市辦完事,張經理說要請客戶去洗腳,我一摸口袋裏的現金,找了一個借口說我不去了,正好讓領導與客戶交流起來也方便。張經理說自己沒帶錢,借我一點錢。我說我身上隻有 1000 元,張經理要走 800 元,給我留下 200 元,明天去機場打的用。
從外地出差回來,張經理閉口不提還我 800 元錢的事兒,似乎從來沒有發生過借錢行爲。我猜領導日理萬機,可能遺忘了。加上房東催繳下一個季度的房費,我的信用也透支殆盡,隻好硬着頭皮提醒張經理還我的錢。
其實,我也知道,作爲下屬,不能跟領導太計較。可是,張經理連任何表示都沒有呀,我覺得可能是他真的忘記了。800 元對張經理來說,不值得一提,對我這位可憐的實習生來說,就是一筆很大的開支。
我跟張經理出去辦事時,暗示他上個月請客戶洗腳借過我的錢。張經理開始顯得有點懵圈,估計是真忘了,也可能是他沒想到我居然開口暗示他還錢,神情比較驚訝。
張經理突然像想起什麽似的,氣急敗壞地反唇相譏:作爲我親自帶的實習生,借給領導這點小錢,你還好意思要回來?别人想 " 借 " 給我還沒資格呢!你真是榆木疙瘩不開竅!
說完,張經理扔下我,生氣地快步走了,留下我在風中淩亂了。
結局比預想的還要糟糕。部門張經理在我的實習轉正表上簽署了 " 不合格 " 的意見。我徹底傻眼了,深深地懊悔,不應該爲了 800 塊錢的小錢得罪上司。我準備收拾行李走人,突然接到老闆的電話。
老闆說:張經理辭退你的事情,我都了解清楚了,不少人反映張經理的問題。咱們在公司不興搞欺上瞞下、請客送禮這一套。所以,張經理已經被辭退了,你回來上班吧。你們年輕人隻要幹好本職、做出業績,公司是不會虧待你們的。
我挂掉電話,如釋重負,突然覺得,天是那麽的藍,風是那麽的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