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9 月,湖南婁底發生一起惡性酒駕交通事故,肇事司機對待事件的冷漠讓人震怒,而這起交通肇事案件終于迎來了開庭審判。
寶馬女司機否認故意拖行被害人
受害者丈夫拒絕簽署諒解書
4 月 11 日上午 11 時許,寶馬女司機醉駕撞人拖行案庭審結束,肇事司機肖某在庭審時否認故意拖行被害人。因案情疑難複雜,法庭決定對該案擇期宣判。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2022 年 9 月 2 日 23 時 50 分許,被告人肖某某酒後駕車與被害人謝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造成謝某受傷,肖某某駕車逃離現場,經鑒定,謝某所受傷爲重傷二級。
婁底市公安局交警部門認定,肖某某駕駛轎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後,未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并未向公安機關報案,反而駕車逃離事故現場,屬逃逸,應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公訴機關認爲,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肖某某的刑事責任。
而庭審中隻有受害者丈夫夫周先生出庭。他向媒體表示:" 我妻子面部朝下被拖拽,全身 1/3 的地方嚴重擦傷,造成特重型閉合性顱腦損傷,妻子現仍在醫院救治,無法參加此次庭審,現在還不能說話和走路 "。
周先生透露,開庭前肇事司機希望能達成諒解,并口頭上表達了歉意,但并沒有提及具體的賠償金額,周先生希望對方能先墊付下妻子将近 100 萬的醫藥費,但到目前爲止肇事方隻支付了醫藥費、生活費總共才 13 萬元。所以周先生拒絕簽署諒解書,并表示希望希望能公正判決。
事件回顧:拖行受害者 1 公裏
交警都看不下去
2022 年 9 月 2 日 23:52,肇事司機肖某某醉酒駕駛車輛以每小時 69 公裏的速度(超速 38%),撞擊了謝某駕駛的電動車尾部相撞,謝某的褲子被轎車左前照燈燈腳卡住,肖某萍非但不停車,反而駕車逃離,将謝某拖行至吉星路中澳加油站地段時,被執勤交警截停查獲。
根據現場拍攝的視頻顯示,在當晚的例行酒駕檢查上,交警意外的攔下一輛 SUV,隻見汽車左前方的翼子闆處挂着衣物,一個人被衣物拖挂在左側車底。
駕駛員正在打手機
然而從現場其他拍攝的視頻可以看到,駕駛員被攔下之後顯的十分 " 淡定 ",第一反應并不是下車查看情況而是先拿起手機打電話,交警還出手制止其打電話,并且當場怒斥其态度。根據後續的一些報道,駕駛員所撥打的電話疑似是其丈夫。
寫在最後
多年來,交通執法一直在加強酒後駕車的查處力度,但即便如此還是不斷有人铤而走險、充耳不聞。希望執法部門還是能加大執法力度,同時應該考慮加重酒駕、醉駕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