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藍鲸新聞 12 月 9 日訊(記者 胡劼)爲了讓客戶順利開戶,甚至多開通交易權限,一些券商從業者不惜冒着 " 斷送職業生涯 " 的風險,在客戶完成相關業務知識和風險測評時 " 遞答案 "。即便監管反複強調相關合規風險,這樣的行爲仍時有 " 冒頭 "。
近日,海南證監局披露的一則警示函顯示,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 太平洋證券 ")海口分公司因員工通過個人微信向客戶提供測評答案 " 吃 " 罰單。
圖片來源:海南證監局
經查,太平洋證券海口分公司存在以下違規事項: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7 月期間,該分公司存在員工通過個人微信向客戶提供開通科創闆、北交所合格投資者登記的知識測試答案的違規事項,違反了《證券期貨投資者适當性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77 号)第三條和《證券期貨投資者适當性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202 号)第三條的規定。根據相關規定,海南證監局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需關注的是,部分證券從業者即便知曉向投資者透露測評答案系違反投資者适當性原則的 " 越界 " 行爲,卻仍反複在 " 紅線 " 邊緣試探。
藍鲸新聞記者了解到,投資者在券商開戶時需要進行知識測評、風險測評,以确保和投資者本人和券商知悉其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知識水平。由于測評題目數量較多耗時較長,一些券商從業人員可能會出于投資者答題耐心不足,員工自己也想快點完成開戶指标等原因,通過洩露試題答案、協助答題等方式加快測評完成的速度,甚至是誘導客戶開通更多交易權限。不過,這種在适當性管理工作中頻存僥幸心理的做法,勢必會爲券商的合規展業帶來隐患。
" 在行政責任方面,券商員工‘遞答案’等作弊行爲明顯違反《證券期貨投資者适當性管理辦法》規定,券商可能會面臨警告、罰款、員工被暫停或者撤銷從業資格等處罰措施。在民事責任方面,券商與客戶之間存在合同關系,其中包括合規開展業務的義務。當從業人員協助客戶作弊完成測評時,違反了合同約定中的誠信、合規等條款。"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夏海龍律師對記者表示,如果客戶因不适當的風險測評結果開通了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交易權限而遭受損失,券商可能會因沒有盡到适當性義務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藍鲸新聞 胡劼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