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時代,每個人都可以成爲主播,很多人躍躍欲試,想在直播帶貨領域分一塊蛋糕。更有人選擇從培訓入手。那麽,遇上不靠譜的培訓機構怎麽辦?學後沒 " 紅 " 能不能退錢?跨境電商培訓可靠嗎?海澱法院法官爲您一一解答。
情形一:
" 直播帶貨培訓 " 竟是電信網絡詐騙
老謝失業後一直賦閑在家,偶爾刷刷短視頻,看到網紅主播日收入過萬非常羨慕,也想學習做直播帶貨。一天,他在廣告中看到,某科技公司與網絡平台合作,金牌導師一對一指導、專業拍客拍攝原創視頻,帶貨傭金比例達到 20% 至 80%,十天内回本,帶貨能月入過萬,就添加了客服微信并向該公司繳納了帶貨服務培訓費 788 元。此外,爲了提高賬戶級别及傭金比例,老謝又繳納 368 元的升級費用。誰知繳費後,老謝并沒有得到培訓。他查看公司工商信息,發現公司已注銷,公司客服也将老謝拉黑。老謝報警後,方才真相大白,原來這竟是一起電信網絡詐騙案,犯罪嫌疑人假借幫助被害人開展帶貨業務,欺騙被害人轉賬。事後,法院以詐騙罪對相關人員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官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行爲人詐騙公私财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本案中,罪犯以非法占有爲目的,虛構可以爲學員提供培訓的事實,騙取大量錢款的行爲已經構成詐騙。學員報名前一定要查看公司工商登記信息,簽訂有公司蓋章的書面合同,留下繳費憑證,一旦發現被騙盡快報案。
情形二:
萬元購買直播培訓沒 " 紅 " 能要求退錢嗎?
小楊是網紅小王的粉絲,經常與小王線下交流。一天,小楊請小王教自己直播帶貨,雙方口頭約定由小王提供直播帶貨培訓。後來,小王組建了 " 服裝直播團隊 " 的微信群,并将小楊拉入微信群學習。小楊向王某支付了 2 萬元的 " 直播團隊費用 "。之後,小王及直播團隊人員在小王的工作室對小楊開展培訓,時間約一個月。培訓結束後,小楊開始獨立帶貨,但是銷量很差,其遂以小王未提供直播培訓服務爲由,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并退還培訓費用。法院審理認爲,小楊起訴的原因是後續直播未達到事先預期的流量和銷量。但因爲其未能提供證據證明雙方就此作出明确約定,小王已經履行了合同義務,小楊的訴訟請求沒有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釋法】
民法典在合同編規定了 19 種典型合同類型。在這些合同之外,存在很多非典型合同,其權利義務更多地取決于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本案中,雙方雖未簽訂書面合同,但已經成立合同關系,故應結合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确定是否違約、是否需要解除合同。建議學員盡可能選擇有資質、口碑好的培訓機構,簽訂書面培訓合同并對培訓課時、培訓方式、培訓效果作出詳細約定。如果情況允許,可采用先培訓再付費的方式,以便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情形三:
跨境帶貨培訓應慎重選擇機構
張大媽認爲,國際帶貨很有市場前景,于是報名了一家号稱可以做境外直播帶貨培訓的培訓機構。在機構的引導下,張大媽簽訂了合同并交納 3000 元報名費,但培訓效果卻不盡如人意,于是她申請了退費,但培訓機構一直拖延。無奈之下,張大媽将培訓機構訴至法院,要求機構退還報名費。承辦法官發現,與張大媽具有相同訴求的原告不在少數,他們年齡較大,但涉案金額較小。于是通過電話積極與雙方溝通,進行調解。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培訓機構将學費一次性全額退還給學員,原告也提交了撤訴申請,糾紛得到徹底解決。
【法官釋法】
跨境電子商務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達成交易、進行支付結算,并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種國際商業活動。根據《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從事跨境電商需要在采購國和中國取得營業執照,并依法納稅。學員在報名跨境電商培訓時,需要仔細甄别培訓機構是否具有資質,各類課程廣告是否有誇大成分且合同條款是否得當等。
随着數字經濟的不斷發展,直播帶貨培訓、電商運營培訓熱度不減。消費者在選擇培訓機構之前,可以通過 "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查詢機構的工商登記信息,也可向市場監督管理機關了解機構資質。訂立合同時務必采用書面形式,明确雙方權利義務。繳費時最好通過銀行轉賬或者線上轉賬的方式,看清楚收款人是否是合同相對方。避免選擇現金交易,并留好發票等憑證。一旦發生糾紛,及時采取合法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