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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10 月 30 日,杭州司法部門發布關于公開征集《直播電商産業合規指引》意見建議的公告,其中提到,直播電商從業者不得要求商家簽訂 " 最低價協議 ",或采取其他排除、限制競争的協議、決定或者協同行爲,但依法不構成壟斷協議的除外。
指引還提到,直播電商從業者不得在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中推銷涉及 " 雙減 " 政策的教育培訓服務。
直播電商從業者應依法保存直播視頻,保存時間自直播結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對于主播,指引明确自然人主播應年滿十六周歲,十六周歲以上但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申請成爲主播的,應經過監護人同意。外籍自然人主播來境内開展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應依法取得就業許可等相關許可。
自然人主播從事醫療衛生、财經金融、法律、教育類等需要較高專業水平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應取得相應的執業資質,并按相關部門或直播營銷平台要求進行報備、審查;直播電商從業者使用數字人主播的,應确保已經獲得相關權利人的充分授權,與相關主體簽署相關合同,明确各方權利義務,并在直播間添加顯著标識。
直播視頻、直播腳本等通過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産生的作品,直播電商從業者應注意采取電子存證等方式保存原稿及創作和首次發布的時間證據,也可直接向版權登記機構登記,并應與參與創作的員工簽署合同明确約定職務作品權利歸屬、與商家等合作方在相關合同中明确相關作品的權利歸屬。
指引還提到,直播電商從業者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的,應取得其監護人同意,并制定專門的處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