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圖來自:視覺中國
近日,外賣櫃向騎手收取服務費一事引起了廣泛關注。前些年,外賣櫃剛出現時是 " 免費使用 " 的,從去年開始,許多地方開始 " 試點收費 ",這一次收費從點擴大到了面,覆蓋了更多城市。
外賣櫃服務費該不該收?由騎手承擔這個費用是否合理?各方對此有不少争議。
對第一個問題的争議似乎少一些。一方面,外賣櫃的出現,有助于解決外賣服務 " 最後 100 米 " 的痛點,對外賣平台、騎手和消費者都有可能帶來一定好處。另一方面,外賣櫃的建設和運營都要付出成本,包括場地費、維護費、電費等等支出,這些肯定得有人來承擔。
主要的争議點在于,既然外賣平台、騎手和消費者都是獲益方,爲什麽現在卻形成了默認由外賣員付費的機制?外賣騎手原本收入就不算太高,工作強度也很大,讓他們承擔外賣櫃服務費,不是令他們 " 雪上加霜 " 麽?
因此有人主張,騎手是 " 弱勢的底層群體 ",爲了保護騎手的利益,不應該讓騎手支付外賣櫃服務費。
這種不分析具體場景就急于 " 選邊站 " 的思維模式并不一定可取。
首先,騎手的一般收入,從根本上說是所有其他行業的平均工資水平決定的。其次,即便由外賣騎手付費,也未必一定會導緻外賣騎手的處境 " 雪上加霜 "。統計數據顯示,與沒有外賣櫃的情況下相比,在有了外賣櫃之後,騎手平均每單可以節省 4-10 分鍾。這就是說,騎手将有機會接到更多的單子,因而收入未必會下降。
當然,如果完全不用交外賣櫃服務費,那麽對騎手來說确實是一個馬上就可以看得到的 " 利好 "。但是,這樣做是不是真的合理、真的對騎手有利?仍有必要進一步深入分析。
一、引入外賣櫃後,騎手的相對改善大于消費者
外賣櫃對騎手和消費者都可以帶來一定好處,這種說法當然是對的,但過于籠統。相對而言,從改善幅度來看,引入外賣櫃對騎手的好處大于消費者。
在外賣櫃沒有出現以前,騎手們經常慨歎," 進不去的園區、等不起的電梯和找不到的門牌 ",這是 " 外賣最後 100 米 " 現實痛點的真切反應,但是仍然混淆了 " 送外賣難 " 的兩種不同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客觀環境的限制導緻騎手無法把外賣送到消費者手上。(" 送到消費者手上 " 取其廣義,既包括送到消費者本人或家人和朋友手上,也包括消費者一時不方便簽收外賣而要求騎手将外賣放到家門口或工位上等)。這種情況相當常見,因爲有的園區、寫字樓、公寓、醫院、高校等,出于各種理由封閉管理,外賣騎手無法進入配送,這種情況可以說是非正常情況。
第二種情況是,外賣騎手要花費一定的時間和體力,才能将外賣送到消費者手上。如需要找門牌、等電梯、爬樓梯等。這種情況可以說是正常情況,因爲送任何外賣,都不可避免地要付出一定時間、體力成本。
在沒有外賣櫃的情況下,這兩種情況下的處理方法是完全不一樣的。
對于第一種情況,通常外賣騎手會與消費者協商,或者由消費者本人出來接收外賣,或者讓騎手把外賣放在雙方商定的某個地方。對于第二種情況,外賣騎手通常仍然必須将外賣送到消費者的手上。
有了外賣櫃之後就不一樣了。外賣櫃給騎手和消費者帶來的 " 福利改善 " 在這兩種情況下是不同的。在第一種情況下,騎手使用外賣櫃的好處是,節省與消費者溝通的時間和精力,同時由于外賣放在了更安全可靠的櫃子裏面,也可以避免因外賣丢失或受污損而可能發生糾紛的風險。消費者可以獲得的好處很明顯,無需多說。
但是在第二種情況下,騎手使用外賣櫃無疑可以節省相當可觀的時間和體力,消費者卻不一定能夠獲得太多的收益增加,反而有可能蒙受損失。
這是因爲,如果出現騎手本可以将外賣送到消費者手上,卻直接放在外賣櫃,那麽對消費者來說就意味着福利損失:我既然點了外賣,就說明我不想或不方便出門;我要是願意出門到外賣櫃去取外賣,有那個時間和力氣,爲什麽不幹脆去堂食呢?
與原來由騎手送到消費者手上相比,不得不自己去外賣櫃取外賣的消費者,要多付出時間成本和 " 情緒成本 "。
有人或許會說,快遞行業不就是這樣嗎?現在快遞員大都是直接就把快遞放到驿站,然後讓消費者自己去取的。這混淆了外賣和快遞的根本性的差異。
一件快遞上午到了驿站,你可以在下午下班時、晚上散步回家時、甚至第二天早晨上班時順便取一下。但是,你中午點的一份外賣放到了外賣櫃,然後再等到晚上或第二天早上再去取,有可能嗎?
因此,綜合上述兩種情況,在總體層面上,引入外賣櫃對騎手群體的收益改善幅度可能遠遠大于消費者。
根據誰得益誰付費的一般原則,由騎手群體、而不是消費者群體支付使用外賣櫃的費用也許有其合理性。
當然更合理的似乎是,在一個外賣訂單中,根據具體場景來确定到底是誰得益更多、誰來付費,但那有很多困難,其中一個是,這個協商過程要花上好幾分鍾的時間,而 " 好幾分鍾的時間 " 對當前中國的外賣行業意味着什麽,誰都明白。
二、外賣櫃對不同對象收費,可能導緻截然不同的後果
上面分析了爲什麽由騎手群體、而不是消費者群體支付外賣櫃服務費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另一個疑問是,因外賣櫃而可能得益的,除了騎手、消費者之外,還有外賣平台啊,爲什麽現在默認由騎手、而不是由外賣平台支付外賣櫃服務費呢?
有人也許會說,是因爲強勢的外賣平台可以壓榨弱勢的騎手。我們無法直接下這樣的結論。原因是,凡事有得必有失,外賣櫃有助于解決外賣服務 " 最後 100 米 " 的痛點,但是也引入了新的信息不對稱性。
通過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
某一個消費者,住在一個老舊小區的一幢房子的 7 樓,有時候會點外賣吃。小區不是封閉管理的,外賣騎手随時都可以将外賣送到這個消費者手上。現在假設,這個小區裝上了外賣櫃,騎手可以自由選擇。
如果不需要支付外賣櫃服務費,騎手肯定會選擇将外賣放進外賣櫃、再通知消費者自取。騎手這個選擇短期中對他自己是有利的,那麽對消費者、對外賣平台又如何呢?如前所述,對消費者顯然是不利的。
對外賣平台則要進一步分析。在最直接的短期層面上,騎手節省時間後可以多送幾單,因此對外賣平台可能是有利的。但是,如果越來越多的騎手都不再将外賣送到消費者手上,那麽一定程度之後,外賣這種商業模式的根基本身卻會受到侵蝕。
原因很簡單,當消費者發現 " 點外賣吃 " 變得總體不那麽方便之後(10 次有 6 次都需要自己出門到外賣櫃去取),對外賣的認同就會下降,他就可能決定不再點外賣。
消費者體驗下降了,就可能影響外賣平台乃至整個外賣行業的發展。真的到了那一步,騎手群體的利益肯定也會受到損害。
因此對于外賣平台來說,在引入外賣櫃之後,仍然必須保證 " 騎手本來可以送上門卻直接放到了外賣櫃 " 這種情況不會過于頻繁地出現。
同時,平台需要一個機制,激勵騎手做到 " 至少在相當多的時候将外賣送到消費者手中 ",而絕對不可以鼓勵騎手 " 永遠不将外賣送到消費者手中 "。
這個機制就是讓騎手做出選擇,由騎手自己決定要不要通過付一定費用使用外賣櫃。如果改由平台承擔外賣櫃費用,顯然會鼓勵騎手過多使用外賣櫃,如前所述,這對平台和外賣行業未必有利,最終也對騎手不利。
三、外賣櫃擴大了騎手選擇權,是一種進步
上面假定要不要使用外賣櫃,是由騎手來做出選擇的。有人又要追問,那爲什麽不可以讓消費者來做出這個決定呢?
當然也可以,我們沒有任何理由限制消費者的選擇權。問題是,由消費者來決定要不要放外賣櫃,可能不如由外賣騎手做決定更有效率。
首先,隻要消費者可以收外賣,肯定會選擇讓騎手送上門,因此讓消費者做決定其實就意味着限制了騎手的選擇權。
其次,有時騎手可以送上門、但消費者方面無法收外賣,消費者選擇指定放外賣櫃,既然構成了對騎手的選擇權限制,那就應當由消費者支付外賣櫃的費用。但困難在于,這在實際發生時談判成本對騎手來說太高(" 與其花幾分鍾扯皮,還不如多送一單 "),因此通常的結果,一般是由騎手承擔費用。
從根本上說,引入外賣櫃,最關鍵的意義就在于擴大了選擇權,讓騎手、消費者有了更多的選擇,這無疑是一個進步。
在擴大選擇權的基礎上,選擇權的配置也非常重要。給定外賣行業的特點和當前消費者的偏好,将要不要使用外賣櫃的選擇權配置給外賣騎手可能是最合适的。
由騎手自己來決定要不要通過付一定費用使用外賣櫃(以節省一定的時間和體力),雖然從直接結果上看騎手要多付出一些錢,但對整個外賣行業最有利,具體到對騎手個人也是有利的。行業發展,個人也受益。
人們常說," 讓聽得見炮聲的人做出決策 "。騎手位于外賣整個生态的最前線,應該主要讓騎手來做出選擇。
最後需要強調說明的是,上面的讨論主要是圍繞 " 送外賣難 " 的第二種情況,而暫時忽略了 " 送外賣難 " 第一種情況(即外賣由于客觀因素的限制而無法送到消費者手上的非正常情況)。
在 " 送外賣難 " 第一種情況下,騎手無法入戶配送,事實上隻能選擇放外賣櫃,因此消費者和騎手的選擇權都受到了極大的限制,這就讓外賣平台不承擔外賣櫃服務費的經濟理由變得不成立了。
但是,這種因封閉式管理而導緻選擇權嚴重受限的情況,屬于非正常情況,不一定是各界樂于見到的,對整個外賣行業的長遠發展也未必是有利的。
本文來自微信公衆号:風聲 OPINION (ID:ifengopinion),作者:賈擁民,編輯: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