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 12 月 30 日電 針對國美 " 國美電器被申請破産,但不欠債 " 的公告,中城院要案中心 30 日發文稱,大企業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來逃避債務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中城院要案中心網站截圖
29 日晚間,國美零售發布公告稱,公司附屬公司國美電器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通知,沈陽盛興達廚衛用品有限公司、遼甯蘇泊爾炊電銷售有限公司、哈爾濱蘇泊爾炊具銷售有限責任公司及長春蘇泊爾炊具銷售有限責任公司 ( 統稱 " 申請人 " ) 以國美電器不能清償欠付貨款為由,分别向法院提出對國美電器的破産清算呈請。
國美零售表示,經公司内部核實,申請人為公司附屬公司大連國美供應鍊管理有限公司、鞍山永樂家電有限公司、沈陽國美供應鍊管理有限公司、黑龍江國美黑天鵝供應鍊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及吉林國美供應鍊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之供貨商。
公告還稱,申請人主張前述附屬公司欠付貨款合計約人民币 470.6 萬元,但該等債權債務并未有生效法律文書予以确認。申請人與國美電器之間均沒有直接的業務往來,國美電器不存在欠付申請人貨款的情況。國美電器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第十條之規定,依法對該呈請提出異議,法院将在異議期滿後裁定是否受理該呈請。
對于上述公告,中城院要案中心認為,國美零售董事會涉嫌誤導投資者,依據我國現行《企業破産法》第二條和第七條之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産清算所依據的債權,隻需要是未能清償的到期債務即可,法院生效判決的确認并不是必要條件;本案中各方簽訂有合法有效的協議,也有實際履行的憑據,而國美方面的支付也的确已經明顯陷入遲延,屬于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情況。
其次,國美公告聲稱申請人與國美電器之間不存在直接業務往來也不符合事實。本案涉及的供貨協議,首先是由雙方的上級單位簽訂的框架協議,再由具體單位簽訂執行協議,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就是這個框架協議的簽約方,所以一旦附屬公司發生不能按期支付的情況,國美電器應當承擔連帶支付責任。
另外,我國現行《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明确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國美電器縱使體系龐雜、層級很多,分支廣泛,說到底都還是利用國美線下門店和線上交易平台做電器中間商這一個事,共享一個品牌,受一個組織中樞控制,再說明白點就是黃光裕家族控制的實體。在債務面前,應該當成一個整體來對待,否則,大企業很容易惡意利用公司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來逃避債務,而被拖欠的供應商大部分為中小微企業,處于孤立無援的弱勢地位,長此以往,營商環境将遭到毀滅性的破壞。
中城院要案中心還表示,本案中,四家負責具體執行的所謂附屬公司,經過原告的訴訟保全措施可知,賬面上隻有幾十元錢,俨然就是空殼,毫無财産可供執行,他們不過就是國美總部控制的實體,完全失去獨立性,國美電器甚至國美零售對他們的債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中城院要案中心官網顯示,該機構是中城百億産業研究院下設從事重大疑難複雜案件論證和探讨的法律服務機構,總部位于北京,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北二街 8 号,所屬行業為法律咨詢服務行業,中城百億産業研究院是法人型智庫研究機構,下設要案中心、科創中心等直屬單位,擁有法律咨詢 ( 律師執業活動除外 ) 資質。
截圖來源:中城院要案中心微博
今年 11 月 29 日,中城院要案中心曾通過微博發布消息稱,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因拖欠供應商數百萬貨款,經催要不能償還,被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破産法庭申請破産清算,法院已啟動審查。
在這起事件中,中城院要案中心受國美電器供應商委托進行維權。12 月 2 日,中城院要案中心向中新經緯表示,該機構提交了國美電器的破産申請。 ( 中新經緯 APP )
作者:王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