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謝喜卓)近日,網傳廣東一法院出具的兩份《執行裁定書》中,出現了 " 安徽省南京市 " 的字樣。12 月 4 日,現代快報記者緻電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暫不接受采訪。
△網傳的《執行裁定書》截圖
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網傳的兩份《執行裁定書》截圖,來自于中國裁判文書網。裁定書顯示,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某公司分别與江蘇省南京市的兩家公司之間,存在着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經法院判決後,最後進入執行階段。
值得一提的是,兩份《執行裁定書》中,原本位于江蘇省南京市的 " 申請執行人住所地 ",均出現了明顯錯誤,分别寫成了 " 安徽省南京市溧水經濟開發區 " 和 " 安徽省南京市玄武區 "。
網傳截圖還顯示,兩份《執行裁定書》的發布日期,均爲 2023 年 8 月 30 日。12 月 4 日,現代快報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時,未發現這兩份法律文書。
網傳的這兩份法律文書是否真實?《執行裁定書》中怎麽會出現 " 安徽省南京市 " 的字樣?12 月 4 日上午,現代快報記者緻電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 領導說這件事情已經結束了,我們暫時就不接受采訪了。"
(校對 張靜超 編輯 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