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經信廳、省财政廳近日印發通知,開展 2024 年浙江省制造業創新中心培育創建工作,重點圍繞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重點領域、浙江 "415X" 先進制造業集群、新興産業、未來産業等相關領域布局創建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創建條件要求牽頭單位在行業中具有顯著的發展優勢和競争優勢;近 3 年年均主營業務收入一般不低于 10 億元(戰略性新興産業領域企業營業收入不低于 5 億元;科研院所牽頭的,其主要參與單位營業收入不低于 10 億元),企業牽頭的近三年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應不低于 2000 萬元,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 15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