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張海陵 記者 毛曉華)明知所售二手車關鍵信息虛假,未如實告知裏程數 5 萬多公裏的二手車實際已行駛 23 萬公裏,法院判處涉案二手車商返還購車款 65000 元及增加三倍賠償 195000 元 ……3 月 10 日,在 "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 來臨之際,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适用懲罰性賠償條款保護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通過發布一批适用懲罰性賠償條款保護消費者權益典型案例,保障廣大消費者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新聞發布會現場
所謂懲罰性賠償,是指司法裁判所作出的賠償數額超出實際的損害數額的賠償,即賠償金額超過真正損失金額的賠付。現代快報記者看到,當天所發布案例中,其中一例與買賣二手車有關,值得警示。
男子何某想買一輛二手車,看上一款行駛裏程 5 萬多公裏汽車,雙方簽訂《購車協議》一份,約定車輛型号、發動機号,車輛成交價 6.5 萬元。
結果沒多久,何某去汽修廠維修汽車時,發現這倆車行駛裏程高達 23 萬公裏,也就是說車顯裏程被調過,何某于是以車商祭某欺詐爲由主張解除合同,請求法院判令祭某 " 退一賠三 "。
法院審理認爲,祭某多年從事二手車交易,案涉車輛系其通過某二手車市場出賣給何某,綜合考慮其銷售車輛的性質、來源及所從事職業等因素,應認定其爲案涉車輛的經營者。根據 VIN 碼查詢報告可知,祭某所售車輛實際裏程 230859 公裏,出賣給何某時儀表盤載明裏程 58332 公裏,作爲多年從事二手車交易人員,其應當知道該車存在虛假信息且應采取合法措施保證車輛裏程等重要信息客觀真實,但未如實告知有關情況,應當認定存在欺詐行爲。
最終,法院判決祭某返還購車款 6.5 萬元, 及增加三倍賠償 19.5 萬元。
" 我們通過依法審判、法律咨詢、案例發布等一系列活動,持續深入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體現了人民法院的責任和擔當。" 泰州中院民四庭庭長吳宏文介紹,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泰州法院發揮司法裁判對社會行爲的規則引領作用,在彌補被侵權人損害的同時,注重懲罰有主觀故意的侵權行爲,遏制這種侵權行爲的發生,讓人民群衆在民生審判上有更多的司法獲得感。
據介紹,近年來,泰州法院加大對人民群衆追求高質量幸福生活的保障力度,紮實開展共築法治 " 防火牆 ",化解維權 " 眉上愁 " 司法保障消費維權主題活動,每年審理違反經營場所保障義務糾紛、産品生産者銷售者責任糾紛、消費類合同(旅遊、美容、網購、健身等)糾紛等直接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案件 900 餘件。
(通訊員供圖 編輯 邵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