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日,各大網絡平台瘋傳
" 無錫二手房取消限售年限的消息 "
注意,官方辟謠了!
19 日
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發布
《關于重申市區房地産市場調控有關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的通知》
明确住房限售政策不變
不滿兩年依舊不能過戶!
全文内容如下:
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經開區建設局)、市房地産市場管理和監測中心、市不動産登記中心,各房地産經紀機構,各房地産開發企業:
爲嚴肅我市房地産市場調控紀律,澄清有關不實傳言,規範市場行爲,現将市區相關房地産市場調控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重申如下:
1. 嚴格執行住房限售政策。2017 年 5 月 20 日 24 時之後取得不動産權證的住房,自取得不動産權證之日起滿 2 年(法人單位 3 年 ) 方可轉讓;此項政策自發布之日起連續施行至今,中間從未作調整,并将繼續施行。居民在出售二手住房時,應向對方、房地産經紀機構或有關部門如實告知上述登記信息并提供佐證材料。
2. 強化各方主體責任。各相關部門、單位、個人應嚴格落實《關于貫徹進一步加強市區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錫房調辦〔2017〕1 号)的要求,落實好主體責任。
房地産經紀機構應向購房人詳盡說明本市住房限購政策,并認真核驗購房人是否符合限購政策,指導購房人如實填寫《購房人申明陳述書》,并提供不動産登記部門出具的家庭成員名下已擁有房屋情況的證明材料;在辦理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手續時,要核驗房屋交易是否滿足規定年限要求。
房地産開發企業在房屋銷售過程中,要嚴格、準确的宣講我市相關房地産調控政策措施,不得爲了達成交易制造、傳播捕風捉影的不實信息,避免對購房人造成誤導;對合作的銷售代理機構做同等要求并做好監督工作。
房屋交易管理機構對于買賣雙方未經房地産經紀機構居間服務自行成交的,在房屋交易管理機構辦理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手續時,一并做好對交易雙方的相關政策告知和核驗工作。
不動産登記機構在辦理不動産登記手續時,應按調控工作相關要求,核驗《購房人申明陳述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對不符合限購規定或轉讓年限要求的,不予辦理不動産登記。
各區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轄區房地産市場秩序的規範和引導,結合房地産市場秩序整治專項行動,将擾亂市場調控的有關行爲納入 " 雙随機 " 檢查、專項整治工作之中,對違法違規行爲進行依法查處;對違反調控政策的開發企業、經紀機構,一經查實,給予信用扣分、約談企業、通報批評;對宣傳不實的自媒體要進行清查,會同網信部門聯合查處整治。
房地産市場調控是事關區域市場穩定和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相關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的發布以各級政府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爲準。請各有關單位、各市場主體嚴格執行并落實上述工作要求。
無錫市房地産調控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 年 5 月 19 日
來源: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無錫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