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 Sean Ye 圖丨源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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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寫在前面
剛剛看了某家招聘平台的調研數據:
2022 年确定能拿到年終獎的白領占 26.9%,相對 2021 年的 36.6%、2020 年的 27.6% 有所下降。
2022 年白領年終獎平均 8428 元,相比 2021 年的 10227 元下降 17.6%。
你拿到年終獎了嗎?
達到平均水平了嗎?
我先透露一下,我沒有年終獎,因為公司裁員了。這是另一個故事,準備年後找個時間分享一下《裁員 checklist》,希望大家永遠用不上。
但我最近找了一些朋友吃飯。他們紛紛表示,相比新聞裡看到的 500 萬年終獎,遊戲公司的 108 個月的年終獎,自己拿到的年終獎少得可憐。
有一位小夥伴信誓旦旦和我說,當初招聘她入職時,公司給了她非常優厚的年終獎許諾。
因為她是平薪跳槽,一方面看重公司潛力,另一方面,就是因為新東家的年終獎要比原來公司多 4 個月月薪,實現她全年 18 薪的目标。
然而……
到了年底,在她熱情期待的同時,公司發了公開信,需要重新調整各個團隊的年終獎系數。
按照這個新算法,她能拿到的年終獎,可能還不到 1000 塊……
1
年終獎
可以不發嗎
先給答案:合法。
企業根據其生産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有權依法自主确定其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
如果公司評估完一年的收益後,認為公司因為種種原因,沒辦法再發年終獎激勵員工。
法律是支持的。
無論公司的理由多麼扯淡,但年終獎的決定權就在企業手裡。企業管理者可以選擇全員不發年終獎,也可以根據績效,給部分員工很高的年終獎,給部分員工相對較少的年終獎,甚至部分員工拿不到年終獎。
但是,13 薪不是。
如果你入職時,談了 13 薪 /14 薪,這錢是寫在合同裡的。
本質上 13 薪它不是獎金,它和月薪性質相同,屬于固定發放,發放數額、方式、時間都是确定的。
所以這就必須發,這是薪資的一部分,受法律保護。
雖然 13 薪是年底發,但它不是年終獎,而是固定薪水。
2
面試時
你能信什麼
很多企業在招聘的時候,經常會說:
我們是 14 薪 /16 薪,年終獎有三個月薪水;我們每年都有,未來應該也有吧;我想不到有什麼理由不發年終獎。
聰明的 HR 在說年終獎時,都會強調曆史成績。比如:去年發了多少,一般每年多少年終獎。
在年景好的時候,這話大概率是對的。
但是在經濟發展信心缺失的 2023 年,去年有 4 個月年終獎,不代表今年有,更不代表明年也有。
HR 說這話,是為了招聘人才。基本上不太會有 HR 說:
我司年終獎,去年平均下來是 4 個月薪資,但是我不太看好我司未來的發展,你要算薪水的時候,記得年終獎這塊不要算。
作為打工人,可以相信 13 薪。因為這是寫在合同裡的錢,但不要信年終獎一定會有。
就算發年終獎的公司,改個績效分,改個系數,都能讓年終獎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
3
離職後
年終獎還有嗎
這是一個有些争議的話題。
因為從法律角度來說,就算離職,年終獎也應該有的。
依據理由是:同工同酬。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年終獎屬于勞動報酬,也必須遵循同工同酬原則。而且年終獎是企業對員工過往工作成果的肯定,就算離職,過去一年的貢獻依然不能抹殺。
我也看到了部分離職員工主張年終獎的仲裁案例,也有不少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但在我們實操過程中,仍然有難度:
你都離職了,你咋知道企業到底發沒發年終獎?
你都離職了,就算知道,怎麼舉證公司發了年終獎?
你需要有内應,但不是所有在職員工都願意為了你,犧牲自己在公司的未來的。
另外,企業也有一種簡單粗暴的方式,可以規避離職員工的年終獎:
「各位同事,因為公司業績不好,所以全員不發年終獎;但會在 4 月份,給在職的員工發一筆激勵獎金,激勵大家 2023 年的努力和付出。」
對此,我們打工人能做得很少。
所以,絕大部分員工都會選擇在拿到年終獎之後,再離職。
如果是被裁員的話,談一個自己可以接受的 Package,把年終獎折算在離職補償内。
說白了,被裁員的打工人,就算留下,也未必能拿到多少年終獎,既然大局已定,那就多談來一點現金吧。
4
給離職員工發年終獎
不虧
我之前經曆過一家公司,也是年底 12 月裁員。
但是公司除了 n+1 之外,把年終獎也給員工補了一個月,另外還幫員工延了一個月的社保。
當時,我有好幾個小夥伴在談判前都憂心忡忡,談完後一個個喜笑顔開,覺得很賺,走的時候紛紛祝福公司……
對企業來說,自己的雇主品牌真的不隻那幾個月的年終獎錢。
有些時候,你事情辦的漂亮,不僅員工開心,未來這些人還會推薦他們的朋友來貴司上班,還會在各種途徑做你的雇主品牌大使。
這也是很多企業花錢都要搞「離職員工校友會」的緣故。
做企業的,格局大一點,不吃虧。
再分享一個陳年老案例,一個我在 Mercer 時候的真實案例。
一個同事大約 10 月份跳槽到友商那裡,隔了小半年,我司發年終獎的時候,他也收到了年終獎。
他非常意外,盡管身在友商,他毫不猶豫發了個朋友圈,被我截圖了。
正是因為 Mercer 當年在這些事情上做得極為出色,所以離開公司 5 年的我,始終願意為 Mercer 做免費的雇主品牌大使。
✎ 寫在最後
以上觀點,在一次飯局上,我分享過。
當場有一位打工人問我:難道我們辛苦一年,面對公司的失信,我們就無力掙紮嗎?
類似的話,我其實也聽過:
2018 年底,滴滴宣布年終獎減半。
當時就有很多滴滴的打工人,在網上抱怨,自己 996 一整年,居然換來這樣的結果。
但是,我看到的是更大的危機。
我随後提醒我在滴滴的朋友,估計 2019 年會有裁員。結果不出所料,滴滴開年後就開始裁員,因為補償給得比較厚道,又赢得了一波滴滴打工人的肯定。
當一家公司宣布停發年終獎,或者年終獎減半的時候,我們需要想的,可能不該是「不公平,這是資本家在坑害我們。」
或許應該是:
公司發生了什麼?會做出這樣的選擇?
公司遇到的困境,對我未來會有怎樣的影響?
面對這種情況,我是不是需要離開了?其他公司是否能避免這樣的困境?
如果整個行業都如此,我應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崗位不受威脅?
就像我在《》文章裡提到的,未來 3 年,可能是打工人最艱難的 3 年,不确定性最大的三年。
沒有什麼是理所應當的,我們要做的是緊密的關注市場趨勢,以及趨勢如何影響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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