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傳一份立案通知顯示:江西高院稱,吳丹紅律師在擔任勞某某辯護人期間,通過個人社交賬号發表多篇文章及評論,涉嫌存在違規炒作案件以及在法庭上發表诋毀辦案機關不當言論的等違規行爲。北京市律師協會決定對吳丹紅律師立案調查。
4 月 25 日,吳丹紅律師向記者證實了該網傳文件的真實性。就上述文件提到的 " 違規炒作案件 ",吳丹紅表示,在代理勞榮枝案期間,自己沒有就案件發表過觀點,自己沒有任何炒作案件的主觀意圖,如果要炒作案件的話,可以直接接受媒體采訪。
↑ 勞榮枝案二審庭審現場(資料圖) 據江西高院
此前報道:
勞榮枝,1974 年生人,原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學教師。1996 年至 1999 年期間,勞榮枝跟随其當時的男友法子英先後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犯下 4 起綁架、搶劫、殺人案件。1999 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獲,并于 1999 年 11 月 18 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勞榮枝于 2019 年 12 月在福建廈門落網,同年 12 月 17 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勞榮枝批準逮捕。
2020 年 12 月 21 日、22 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2021 年 9 月 9 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勞榮枝被判故意殺人、搶劫、綁架罪,決定執行死刑。一審宣判後,被告人勞榮枝當庭表示上訴。
2022 年 11 月 30 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勞榮枝故意殺人、搶劫、綁架上訴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勞榮枝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勞榮枝及其親屬對該判決結果表示不認可,并表示提出申訴。
據大皖新聞報道,2023 年 3 月 22 日下午,最高法勞榮枝案死刑複核庭當面聽取了勞榮枝複核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
大皖新聞記者進一步向辯護律師追問具體辯護意見,律師稱總體意見是不應核準二審死刑裁定,但具體内容不便透露。同時,複核庭還向律師反饋,律師要求最高檢對勞案死刑複核進行檢察監督的申請,最高檢收到并聯系複核庭,将會随案件進展進行檢察監督。
辯護律師還稱,最高法在保障律師履行辯護職責上做得非常到位,他們非常感動;複核庭還向他們表示,若後面又有新的意見和材料,可随時同複核庭聯系。
來源:大河報、中國新聞網、紅星新聞